当前位置: 首页 >湖州建设 >建筑管理
显示:
正文内容
关于长合区南店路职工公寓项目(1#楼、2#楼、地下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公示
 更新日期:2026-03-31 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对长合区南店路职工公寓项目(1#楼、2#楼、地下室)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变更公示如下:

该项目于2025617日开标,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目投标时无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加分。

1.李宇龙(注册编号:粤1442023202401088)于2025年10月31日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变更项目负责人

2.拟任张樊(注册编号:粤1442022202302908),无在建项目,经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项目负责人职业资质、业绩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

3、拟将建设单位原项目负责人李伟琪变更为吕泽田。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长合区建设发展局反映,建设行业部门监管电话:0572-2393842;邮箱:1327020256@qq.com。

公示期从3月31日至48日,共5个工作日。

 




长合区建设发展局

2026年3月31日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