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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市南浔区上海创新合作孵化园项目负责人变更的公示
 更新日期:2025-07-24 来源:一站督办专班  

现对湖州市南浔区上海创新合作孵化园项目负责人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于2023年6月13日开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无在建项目。

黄国兴在担任湖州市南浔区上海创新合作孵化园项目负责人中,因政策处理问题,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已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不能继续承担该项目负责人职责。投标时有业绩加分(2023年度湖州市建设工程富“飞英杯奖(优质工程)和2022年度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向湖州南浔恒建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提出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建设单位已审核同意。

拟任项目负责人卢森华,执业资格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浙2332005202301721,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B证合格证书(浙建安B(2005)3500340),无在建项目。经杭州广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确认,按照申请变更的时间点,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所有无在建项目负责人中最高的(信用等级A)。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3023873,邮箱:408816583@qq.com。

公示期从2025年7月24日至7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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