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现就相关业务流程明确如下: 一、申请使用主体 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主体。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二、使用条件和范围 物业管理区域内保修期限届满后,共有部分1000元及以上、共有设施设备3000元及以上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可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不同性质的共有部分或者共有设施设备、在非同一时间损毁的同一性质的不同共有部分或者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不能归并为单体项目工程。 三、申请使用流程 业主委员会应按流程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流程分为一般流程和应急流程。 (一)申请准备 1.申请事项预申报。业主委员会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和共有设施设备损坏现状,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含施工内容、工程预算等),并在实施前提出预申报(附件1),满足使用条件后启动申请使用流程。 2.委托经办人。由业主委员会委托一名经办人(受托人)负责物业管理项目(小区/大厦)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事项办理,并提供委托书(附件2)。 (二)一般流程 1.业主委员会根据施工方案(含施工内容、工程预算等)和明确的资金申请额,形成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征求相关业主意见。使用方案可以对维修项目竣工结算超过预算额度进行规定,但最高不得超过预算额度的10%且不超过1万元。 2.经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业主委员会将表决结果及工程预算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附件3),公示期不少于7日。 3.公示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将公示情况提交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核实确认后,组织签订施工合同并施工。 4.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对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应全程参与,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5.工程竣工并经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验收合格后,业主委员会应对工程决算情况进行公示(申请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提供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应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公布的审计中介机构库中选取),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一般为决算情况公示、决算书或者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分摊明细。 6.未超过使用方案规定额度的,由业主委员会向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拨付专项维修资金,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预审表(附件1); (2)委托书(附件2); (3)经业主委员会审核的资金使用预算书; (4)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表决结果及工程预算公示(附件3); (5)经业主委员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审核确认的征求意见表(附件4); (6)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5); (7)业主委员会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8)工程竣工验收单(附件6); (9)决算书或者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10)决算公示(附件7); (11)分摊业主清册及维修后告知汇总表(附件8); (12)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附件9); (13)旧配件处理情况说明(附件10)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7.申请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可申请预拨付。由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款所列材料中第(1)至(7)项等材料,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分期拨付,最高不超过核准使用额度的70%。工程竣工并经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验收合格后,未超过使用方案规定额度的,业主委员会提供前款所列材料中第(8)至(13)项材料,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批后拨付尾款。 8.未做特殊说明,维修款项直接拨付至业主委员会账户,如需转付,应提供转付款委托书(附件11)。 (三)应急流程 根据《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七种紧急情况时,需要立即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和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补建,可直接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专项维修资金申请额度不应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期交存专项维修资金额的10%。 施工方案(含施工内容、工程预算等)经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审核后,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认(附件12)。业主委员会将确认内容在相关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附件13),并组织维修。 工程竣工并经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验收合格后,需同步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应急维修费用使用情况在相关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未超过使用方案规定额度的,业主委员会提交审核后的预审表(附件1)、委托书(附件2)、预算书、施工方案确认表(附件12)、施工合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14)等除征求意见以外的其他相关资料,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后拨付资金。 (四)超出预算部分的申报 根据《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工程决算金额超出使用方案规定额度的,超出部分需由业主委员会出具情况说明,提供维修区域内涉及的业主表决同意清单,经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审核后拨付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并作必要的记录。 (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首次提交该项目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的,须提供逾期申报情况说明(附件15)。 (三)申请人承担如下义务: 1.不得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变专项维修资金用途; 2.如实提供证明、资料等; 3.不得拒绝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4.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应当确保维修项目的整体性和完整性,不得通过恶意拆分使用、分割列支等方式规避法定审批程序和审批要求。 (四)三县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可参照执行。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湖州市市区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审表 2.委托书 3.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表决结果及工程预算 公示 4.关于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征求意见表 5.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一般流程) 6.工程竣工验收单 7.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决算公示 8.分摊业主清册及维修后告知汇总表 9.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 10.旧配件处理情况说明 11.转付款委托书 12.施工方案确认表(应急流程) 13.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公示 (应急流程) 14.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应急流程) 15.逾期申报情况说明 附件: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的通知.docx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1
湖州市市区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预审表 申请人(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项目名称 | 小区(大厦) | 申请维修事项 | □消防设施故障 □电梯故障 □水箱(池)故障 □外墙墙面、建筑附属构件有脱落危险 □屋顶或者外墙渗漏 □专用排水设施严重损坏 □监控设施 □道路 □门禁 □道闸 □其他项目 | 涉及区域(涉及的幢号、单元号、房号/几号电梯) |
| 首次交付使用时间 |
| 应急维修 | □是 □否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受损现状描述: 注:对受损部位、部件发生故障时间、故障内容具体描述。 | 施工方案(应急维修施工方案还须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审核确认,并作为附件提交): 注:简述受损部位、部件,明确是维修、更新还是改造。 | 计划实施时间: 年 月 日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预审结论: 该维修事项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注:①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②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需提供整改单、第三方检测意见、维保单、停运记录、业主聊天记录等故障说明。电梯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超过1万元时,须提供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意见书(报告),或者湖州市电梯技术联合评估专家组出具的电梯技术评估报告。
附件2 委托书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现任主任 ,身份证号码为 ,联系电话 。针对 小区(大厦) 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现委托(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 ,联系电话 )全权办理 小区(大厦) 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事项,受托人在所有登记材料上的盖章和签字,委托人都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申请资金拨付之日止。 附:经办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托人: 委托人(签字并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附件3 关于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表决结果及工程预算的公示 小区(大厦) 幢 单元相关业主: 小区(大厦) (幢/单元)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预算金额为 元,施工单位: ,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元(大写: )。 (业主委员会)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组织征求了相关业主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公示如下: 一、表决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上述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事项已经相关业主表决通过,将由 (业主委员会)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特此公示。 附表: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表决意见统计表 公示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②公示期不少于7天。
附表 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表决意见统计表 表决事项: 小区(大厦) (幢/单元) 维修(更新、改造)工程申请使用资金 元 业主 总人数 | 专有部分面积总计 (平方米)‚ | 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合计: (包括书面表决和电子投票) 人ƒ | 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合计: (包括书面表决和电子投票) 平方米④ | 参与表决占比 | 同意占比 | 是否 通过 | 同意⑤ | 不同意 | 弃权 | 同意⑥ | 不同意 | 弃权 | 业主人数占比 ƒ/ | 专有部分面积占比④/‚ | 业主人数占比 ⑤/ƒ | 专有部分面积占比⑥/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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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照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使用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照一人计算。 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房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附件4 关于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征求意见表 小区(大厦) 幢 单元相关业主: 小区(大厦)交付至今已近 年, (共有部分或共有设施设备名称)已过保修期,现需 (维修、更新或改造),拟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元。现拟由 (施工单位名称)进行施工,工程预算金额为 元。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维修项目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征求意见。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居(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m2) | 表决结果 | 业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同意 | 不同意 | 弃权 | 1 | Ⅹ幢Ⅹ单元Ⅹ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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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Ⅹ幢Ⅹ单元Ⅹ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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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Ⅹ幢Ⅹ单元Ⅹ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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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每页需业主委员会签字并盖章,换页版本同上,需将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在同一张纸上,且表格需罗列出所有涉及房号。②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附件5 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一般流程) 物业管理项目名称 | 小区(大厦) 小区(大厦) | 物业服务企业 | (盖章) | 物业服务企业联系人 |
| 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 |
| 业主委员会联系人 |
| 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 |
| 1.本次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幢/单元): , 面积: 平方米。 2.申请维修事项(请选择): □消防设施故障 □电梯故障 □水箱(池)故障 □外墙墙面、建筑附属构件有脱落危险 □屋顶或者外墙渗漏 □专用排水设施严重损坏 □监控设施 □道路 □门禁 □道闸 □其他项目 上述申请事项现已过保修期。 3.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上述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不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4.工程预算金额: 元,施工单位: 。(附预算方案) 5.本次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金额为: 元,最终申请金额以工程决算为准。 6.本小区(大厦) 维修(更新、改造)项目,业主委员会采用 (□A召开业主大会;□B书面征求业主意见)的形式,商议决定动用相关楼幢(单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事宜。 □采用A形式的,附业主大会决议文件。 □采用B形式的,本次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总计为 平方米、总人数为 人,参与投票的专有部分面积 平方米,人数 人,已超过专业部分总面积的2/3及总人数的2/3,其中同意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为 平方米,人数为 人,均已超过参与投票的半数。(附征求意见表) 上述情况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注: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附件6 工程竣工验收单 物业管理项目名称 | 小区(大厦) 维修项目 | 施工单位 |
| 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 验收日期 | 年 月 日 | 保修日期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论: | 验收人员(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 验收人员(签字): 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 验收人员(签字): 业主委员会(盖章): | 验收人员(签字): 居(村)民委员会(盖章): |
注:①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②申请应急流程的,验收完成后,此表还需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附件7 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决算公示 各位业主: 因 小区(大厦) (维修项目)的维修需要,按相关规定,申请采用 (□A召开业主大会;□B书面征求业主意见;□C应急维修)的形式,已由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经验收,工程合格。工程预算金额为 元,决算(审计)金额为 元。现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申请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手续。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②公示期不少于7天。 附件8 分摊业主清册及维修后告知汇总表 小区(大厦) 幢业主清册及维修后告知汇总表 序号 | 幢号 | 单元 | 门牌号 | 面积(㎡)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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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申报材料中的套数、面积,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系统数据不一致的,申报前应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查询确认。②涉及多幢、多单元的,需按分摊单元分开列表,并说明分摊面积、户数。③涉及本区域、本幢、本单元内不需分摊的房屋套数、面积需说明原因理由。④如果跃层(或地下层)序号数(套)没有单独列出来,可在备注栏备注**室有跃层,或在表后备注,如:64套+2套跃层。 |
项目已于 年 月 日完成维修并已书面告知相关区域内全体业主,共 户,业主未提供反对意见。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附件9 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 小区(大厦) 维修项目费用分摊明细 序号 | 幢号 | 单元 | 户数(户) | 面积(㎡) | 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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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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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附件10 旧配件处理情况说明 小区(大厦) 维修(更新、改造)项目,需申请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手续,目前该项目已由 (施工单位)完成维修并验收合格,经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同意,维修更换的旧配件由 (保存公司)负责保管,存放于 (存放地点)。 特此说明。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①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②提供旧配件处理/存放照片。 附件11
转付款委托书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 小区(大厦) 维修工程已由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元。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特委托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将该工程维修款项转(付)给 单位。收款人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附件12 施工方案确认表 (应急流程) 申请 事项 基本 信息 | 物业管理项目 (小区/大厦名称) |
| 维修范围 (幢/单元) |
| 维修事项 | □消防设施故障 □电梯故障 □水箱(池)故障 □外墙墙面、建筑附属构件有脱落危险 □屋顶或者外墙渗漏 □专用排水设施严重损坏 □其他紧急情况 | 工程预算金额(大写) | 元 | 资金申请金额(大写) | 元 | 施工单位 |
| 审核意见 | 根据《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已对相关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居(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确认意见 | 根据《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已对相关施工方案进行确认。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注: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附件13
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公示 (应急流程) 各位业主: 因 小区(大厦) (维修事项)已过保修期,存在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现需进行 (维修、更新或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补建),拟由 (施工单位)按预算进行施工,工程预算金额为 元(附工程预算书)。 根据《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施工方案已经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年 月 日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认(附施工方案确认表)。 本次拟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申请使用 元,最终申请金额以工程决算为准。拟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申请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手续。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附件14 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应急流程) 物业管理项目名称 | 小区(大厦) 小区(大厦) | 物业服务企业 | (盖章) | 物业服务企业联系人 |
| 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 |
| 业主委员会联系人 |
| 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 |
| 申 请 事 项 及 额 度 | 1.本次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幢/单元): ,面积: 平方米。 2.资金用途(请选择): □消防设施故障 □电梯故障 □水箱(池)故障 □外墙墙面、建筑附属构件有脱落危险 □屋顶或者外墙渗漏 □专用排水设施严重损坏 □其他项目 上述申请事项现已过保修期。 3.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上述维修(更新、改造)费用不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4.工程预算金额: 元,施工单位: 。(附预算方案) 5.本次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金额为: 元,最终申请金额以工程决算为准。 上述情况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居(村)民委员会意见 | 主任签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街道(乡镇人民政府) 意见 | 签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附件15 逾期申报情况说明 小区(大厦) 维修项目,因 原因在项目验收之后未能及时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申请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手续。现资料齐全,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名称)申请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手续。 特此说明。 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尚无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代为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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