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反馈 《湖州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征求意见稿》已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7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5条,其中采纳3条,修改文本后提交合法性审查,特此公告。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说明 | 1 | 附件3中“注:…电梯维修超过1万元还需提供电梯协会出具的电梯技术评估报告。”建议修改为:“注:…电梯维修超过1万元还需提供检验(检测)意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或湖州市电梯技术联合评估专家组出具的电梯技术评估报告。” 修改理由:①检验(检测)意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由有检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已发出具,具有专业权威性,可作为电梯维修依据;②湖州市电梯技术联合评估专家组由电梯协会维保分会受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委托管理,电梯技术评估报告出具单位应为湖州市电梯技术联合评估专家组,而非电梯协会。 | 采纳 | 已修改为:电梯维修费用超过1万元时,须提供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意见书/报告,或者湖州市电梯技术联合评估专家组出具的电梯技术评估报告。 | 2 | 物业专项维修金额5万元以下的,是否明确选定施工单位的相关流程,确保使用过程合规合法。 | 未采纳 | 施工单位的选定应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经业主大会决议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规约》,或者由居(村)民委员会按照其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 3 | 物业专项维修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是否明确需要招投标及如何确定招标代理单位,确保使用过程合规合法。 | 未采纳 | 相应表述已修改为:“建设单位可在物业区域内首套房屋交付满8年(分期开发的物业区域应在每一期的首套房交付满8年)的前三个月内,凭首套房屋交付证明等材料向物业保修金管理机构提出保修金退还申请”。 | 4 | 在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面,应细化规定,防止出现肢解工程等问题,特别是针对渗漏水等常见维修项目。可以规定同一小区同一年度同一维修事项的使用次数上限。 | 部分采纳 | 对某一维修事项做使用上限的规定尚无上位法依据,但已在流程中明确:严禁拆分使用或分割列支专项维修资金,确保维修项目的整体性和完整性。 | 5 | 应急流程由街道确认,请明确是出具简要说明还是在哪里盖章。 | 采纳 | 已对征求意见稿中第四、五、六条做细化梳理,明确了一般流程和应急流程操作过程及材料清单。 |
4049722-14168-52-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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