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及《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湖财预执〔2024〕71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二、招标项目名称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 湖江采字2025-006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计划金额约2350万元(以实际存放金额为准); 2、招标银行数量:2家; 3、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期、六个月期、一年期。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二)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或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至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06室)现场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提交报名资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3、被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8、投标银行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投标银行应于2025年4月18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4月18日9:30(北京时间)在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一楼开标室开标。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洁华 电话:0572-2878255 地址: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06室 招标人: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联系人:杨嵌如 电话:0572-2051495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618号规划大楼17楼 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电话:0572-2051495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618号规划大楼17楼 十、其他 (一)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huzhou.gov.cn/)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http://jsj.huzhou.gov.cn/) (二)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银行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天际花园31幢太湖路777号106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2-2889025。 湖州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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