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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松鼠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更新日期:2025-04-16 09:47:47 来源:市建设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州松鼠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西北部王母山北侧的山地沟谷内(填埋场用地范围内)

资:总投资约9349.67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松鼠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区、飞灰填埋区、渗滤液处理区、周边山体边坡进行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封场区域面积为40542m2,总占地面积为15.67公顷,修复后建设生态公园一座。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堆体整形及处理:包括堆体整形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堆体整形土方量约53400m³雨污分流工程建截洪沟长度约1912.6m

2好氧加速治理系统:包括好氧治理系统和好氧管理区,好氧治理系统布置4组抽、注气风气机;

3填埋场封场覆盖工程:封场区域面积为40542m2包括封场覆盖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调节池加盖系统、坝体及场地加固系统等;

4垂直防渗工程:采取高压旋喷桩结合垂直帷幕灌浆工艺,帷幕长度为298m;

5生态公园工程:建设生态公园50000平方米;

6地下水监测系统:建设地下水污染监测井6座;增设环境检测设备1套;

7附属工程:包括建筑、电气系统、道路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目标为东面约220m的美泉宫小区、东南约820m的光明御品小区,此外项目范围内分布有吴兴王母山苦橄玢岩与霓霞岩地质遗迹保护点,其他敏感目标距离较远。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为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对环境主要为正效益。

1、环境空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经采取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结束后环境影响随之消失。项目投产后,氨、硫化氢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削减,有利于区域环境空气的改善。

2地表水本项目废水收集后送至渗滤液处理站,经预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纳管,经凤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后排放。项目通过标准封场,完善渗滤液导排及雨污分流系统可以减少废水产生量,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改善具有正效应。

3地下水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在发生泄漏等非正常情况下,污染晕较小,浓度较低,采取有效措施可有效避免和及时控制。项目通过标准封场,完善渗滤液导排及雨污分流系统,从源头上减少了渗滤液的产生及其对地下水影响;同时通过建设垂直防渗设施,减少了污染物横向迁移,减小了地下水潜在污染影响范围。

4、土壤。本项目通过标准封场,完善渗滤液导排及雨污分流系统可以减少雨水对堆场的冲淋及渗滤液的产生,有利于降低土壤污染风险。

5、声环境。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场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6、固体废弃物。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1

1 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类别

措施内容

预期效果

废气

1.填埋气。生态修复完成后,填埋场达到GB/T25179-2010中度利用的要求届时填埋气产生量较小生态修复完成后填埋场建设生态公园一座,随着绿色植被及花卉的种植,少量的填埋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调节池恶臭废气处理装置依托现有,采用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3.污水站恶臭废气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碱喷淋+水喷淋处理工艺,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废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废水

1.填埋场抽排渗滤液送至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纳管集中处理。

2.废气喷淋水送至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纳管集中处理。

3.生活污水进入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纳管集中处理

废水纳管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

固废

1.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外运焚烧处理。

2.废膜组件由生产厂家回收,不在场地内暂存。

3.实验室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化利用。

5.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

噪声

1.源头控制措施。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2.合理布局设备。填埋库区的水泵和风机进行布置时,应充分考虑周边地形及山林的屏障作用,以降低设备噪声的影响。

3.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水泵和风机安装时应设置减震垫,同时应对水泵和风机设置隔声罩,以降低风机和水泵的噪声影响。

4.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场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地下水

1.设计/建设阶段污染防治措施。

完善雨污分流系统。1)雨水导排沟。在填埋库区封场覆盖防渗层的HDPE膜上设置2条雨水径流导排沟,兼作填埋场顶临时截洪沟。2)截洪沟。本项目新建永久截洪沟总长度约为1912.6m,采用矩形断面。

实施垂直防渗工程。为降低填埋场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风险,本工程拟于调节池区域下游设置一道垂直防渗屏障,采用高压旋喷桩和垂直帷幕灌浆工艺,长度约298m

2.本项目应从 “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等几个方面入手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控制。1)对填埋场实施标准封场,减少渗滤液产生;2)设置完善的渗滤液导排设施,防止填埋场内渗滤液的淤积;3)提高设备和管线的密闭性,减少渗滤液的跑、冒、滴、漏。

分区防控。本项目实施分区防控,其中填埋场、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为重点防渗区,场区道路及管理用房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为一般硬化处理。

建立污染监控体系。

地下水环境得到改善

土壤

1.源头控制。对现有填埋场进行标准封场,并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减少填埋库区雨水的入渗,降低渗滤液的产生量。

2.过程控制。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土壤污染方式为地面漫流和入渗,据此采取污染控制措施;1)设置完善的防渗设施。在现有防渗措施的基础上,于调节池下方区域设置垂直防渗系统,采用高压旋喷桩和垂直帷幕灌浆工艺,长度约298m2)设置完善的渗滤液导排设施。在现有渗滤液导排设施的基础上,新增渗滤液抽排井,确保渗滤液及时导排出填埋场。

3.建立土壤监控体系。根据HJ 964-2018,本项目应建立土壤监控体系,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满足GB36600-2018中相应类别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

1.设置完善的雨污分流和渗滤液导排设施,加强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制订填埋场截洪坝、截洪沟巡查制度,确保其排水畅通。

2.做好恶臭废气的收集和处理;此外,填埋场应严格落实防火禁令。

3.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环境风险总体可控,环境风险的影响可接受。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为改善填埋场周边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生态恢复,保障填埋场的稳定性,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拟实施湖州松鼠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投资9349.67万元,主要对松鼠岭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区、飞灰填埋区、渗滤液处理区、周边山体边坡进行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封场区域面积为40542m2,总占地面积为15.67公顷,修复后建设生态公园一座。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批复,项目代码为:2020-330500-77-01-176260根据分析,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投产后,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的环境质量可以达标,土壤、地下水可以得到改善。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及时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源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控制环境风险,最终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在此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总体上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相关居民学校、医院

2、征求意见的期限2025417日~202542910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反馈途径本次公示主要项目周边社区、村庄学校、医院等,以张贴公告方式进行,同时在网上进行公示您可以电话、信函、Email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您的环保意见主要事项包括(1)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2)对该项目的认可态度,(3)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相关单位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572-2201212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环城西路319   Email261596762@qq.com

环评单位:浙江大学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81721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Emailshhx188@163.com

属地主管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366

审批单位: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街道开元路100号。

 

湖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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