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湖州市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州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编制我市2024年住房发展计划。 一、总体思路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湖州市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根据湖州市实际情况,准确研判住房需求,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逐步寻找新平衡点。 二、计划目标 强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建立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和优化调整机制,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和结构优化,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更加高效,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化,“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统一。 (一)全面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面提质,实现“住有所居” 2024年全市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39.20公顷。新开工(筹集、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1.69万套。建成(竣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52万套(间)。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000户,共计3545万元。 (二)全面提升住房品质,建设高品质住宅,实现“住有宜居” 2024年全市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293.43公顷。预交付商品住房面积395.74万平方米,约2.94万套。计划发布《湖州市新一代住宅开发指导手册》,通过住宅产品的升级换代,满足居民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住房需求。 (三)全面衔接重点板块和重大项目,优化空间布局,实现“产城融合” 不断强化产城融合理念,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提高住房供需空间匹配度。多层次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全面提升人才安居住房品质,加大力度满足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居住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精准研判住房供需状况 充分利用浙江省开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系统,深化房地产市场全流程、全链条、全环节监测,结合我市人口变化、产业布局、住房供求关系和结构等基本情况,定期研判我市住房供需状况。 (二)优化土地供应 围绕推动房地产供给侧调整和提升高品质住宅整体水平,根据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结合人口流入、去化周期、市场需求等,科学制定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精准把握供地规模、供地节奏、投放区域,合理安排土地供应。 (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严格落实浙江省保障房相关工作部署,聚焦指标任务,以七优享“住有宜居”工程为抓手,全力打造“湖有安居”品牌,持续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人才房“四房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现工薪收入群体“居者有其屋”。 (四)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管理,保障商品住房项目平稳有序开工建设和上市销售。完善在售项目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由企业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开发项目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精准施策,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多更好地满足“一老一小”家庭、职住平衡等多层次、多样化的住房需求。 (五)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 严格按照《湖州市提升住宅建筑品质设计规定》设计施工,进一步加大对住宅建筑质量源头把控。总结推广湖州市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加快发布《湖州市新一代住宅开发指导手册》,以需定建,合理制定住宅产品结构。开展高品质住房试点,满足人民群众对品质住宅的要求。 (六)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高标准改造老旧小区,统筹未来社区、美丽小区、好小区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积极推动完善类改造,协调开展提升类改造,积极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4年全市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4个,按照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目标,确保年内基本完工。 (七)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积极编制《湖州市城中村改造五年计划》,明确城中村改造目标、改造方式和改造类型,提出城中村改造发展指引、计划时序。健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资金管理办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等,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在实施城中村改造中,统筹安排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和体现“平急两用”理念的公共服务设施。 (八)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夯实智慧物业、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等物业管理基础,深化专维资金、行业规范、综合监管等方面改革。按规定修订出台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费标准指导文件,完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化管理,推动形成“质价相符、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市场机制。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物业行业党委,党建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九) 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发挥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提高“白名单”推送质量,增强房地产融资适配度,协调解决好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和放贷效率,形成“推送—反馈”的工作闭环和“发放—使用—偿还”的管理闭环,切实保障项目正常建设、如期交付。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 (十)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住建”建设要求,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以数字化撬动工程建设全领域改革,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从供地、开发、销售到管理、维护、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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