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红、黄、绿灯制度实施细则》,现将2024年9-10月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四不两直”,市、区(县)两级联动的方式开展,检查重点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各级督查检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均向受检企业和所在地区县建设局反馈了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求各区县、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责成区县建设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进行跟踪复查,限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一)项目检查及亮灯情况。本次共检查在建项目365个,其中予以亮黄灯的项目76个,亮红灯的项目21个,其它项目予以亮绿灯。对给予亮红灯处理的21个项目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予以全市通报(详见附件2),并相应予以信用扣分。 (二)区县检查及亮灯情况。按照亮灯机制,各区县建设局亮灯情况如下:对南太湖新区亮黄灯(详见附件1),对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长合区亮绿灯。 (三)上期闭环整改复查情况。7-8月检查中予以亮黄灯的项目66个,亮红灯的项目21个,经企业整改、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复查,相关问题隐患已经整改完毕。 二、检查发现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方面问题。从区县检查情况来看,市辖区州米兰建材家居生活广场装修工程,存在施工区域与展厅区域未完全隔离的问题,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吴兴区姚家田控规单元ZX-05-01-05D号地块项目存在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过期的问题;长兴县长兴地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8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存在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长期未到岗履职的问题。 (二)现场实体安全问题。长兴县吕山乡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存在高处作业安全通道未设置,移动式脚手架操作平台摆放不规范等问题;安吉县年产30万套健康养老家居生产线项目存在用电开关箱未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设置,屋面三级配电箱内接线未接PE线,箱门跨接线断裂,无日常巡检记录等问题;南浔区麦乐年产3000吨宠物干粮和1500吨宠物冻干食品透明工厂项目存在公用设备间脚手架局部立杆悬空,架体局部基础未硬化到位,架体连墙件设置不足等问题;南太湖新区湘几漾单元XN-03-02-04A地块(K-14)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部分电梯井防护栏未挂设安全网,防护栏杆局部固定不到位,电梯井防护架未与主体结构顶紧,水平防护铺设不严密,水平防护上垃圾清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文明施工方面问题。南浔区南浔经济开发区塘南单元CX-05-02-01F-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部分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未采取有效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易扬尘的颗粒建筑材料未密闭存放或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等问题;德清县浙江南泰湖科技有限公司3#厂房、4#厂房、配电房、门卫项目现场裸土未覆盖,主要道路未及时硬化等问题;安吉县溪龙乡黄杜村贤家山农业观光园建设项目存在存放易扬尘材料覆盖不到位,工地围挡未封闭处理,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易爆物品未采取防护措施分类存放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接下来各区县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治气攻坚进位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区县建设局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全面梳理目前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隐患痼疾,特别是要突出起重机械、桩机设备、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专项整治,对存在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理。 (二)进一步提升扬尘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分级责任体系,依托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承诺书,持续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推进“线、块、面”的精准治气、科学治气。此外,利用好扬尘监督有奖举报电话等途径,进一步加大监管压力,倒逼各主体落实扬尘治理举措。 (三)进一步推进欠薪根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持续部署、持续推动、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建立欠款欠薪台账制度,各级责任人要将欠款欠薪整治情况及时登记、上报,定期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加强管理和监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于高风险项目,要提前介入,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欠薪问题的发生。将欠薪行为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在招投标、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附件:1、 附件1 各区(县)建设局亮灯情况表
2、附件2 红灯通报项目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1日
3963589-14183-52-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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