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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期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更新日期:2024-10-16 16:50:36 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及《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

二、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第二期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DNDL2024-277

四、招标项目内容:

1、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计划存放金额1800万元(排名第一中标银行存放金额为1000万,排名第二中标银行存放金额分别为800万);

2、存放项目服务期限:二年;

3、中标银行数量:2家;

4、定期存款期限:一年到期后如公款继续存放将按规定和中标续签一年协议。若招标单位在存放期间提前支取款项,中标银行不得有异议。

五、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投标银行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参与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的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1016日至20241023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田盛街815号一楼招标代理部)

(四)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

5、在湖州中心城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6、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8、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仅接收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工作,投标人是否满足资格要求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免费获取,由投标银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本项目拒绝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的投标银行参加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湖州市田盛街815号)

投标银行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投标银行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银行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  

联系人:费佳敏       电话: 0572-2096136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梦溪路1518号

2、代理机构: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杰       电话:0572-2708071     

地址:湖州市田盛街815号一楼招标代理部

3、招标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服务中心纪检小组

联系电话:0572-2069947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梦溪路1518号

十、其他:

(一)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http://jsj.huzhou.gov.cn/ )

(二)投标质疑时间:

1、投标银行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银行对招标单位、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湖州市田盛街815号一楼招标代理部,联系人:汪飞,联系电话:0572-2708071

 

招标文件—2024年第二期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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