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业主自治行为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研究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9日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 (示范文本) 目 录 1.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2.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业主提出申请) 3.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4.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 5.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 6.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7.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8.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9.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10.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11.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12.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1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1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举业主委员会) 15.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 16.关于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的公告 17.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告 18.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19.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 20.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21.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22.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23.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24.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25.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及印章刻制证明
示范文本一 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湖州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路(街、巷) 号 (物业项目名称) ,物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 %(或首套房屋于 年 月 日出售并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占物业总建筑面积的 %),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 (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 居(村)民委员会 区(县)建设局
示范文本二 关于筹备业主大会的申请书 (业主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湖州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路(街巷) 号 (物业项目名称) 内 名业主签名,特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 申请人: (例:王某等**人) 年 月 日 抄送: 居(村)民委员会 区(县)建设局
附件 申请筹备业主大会的业主签名表
示范文本三 关于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并经 (建设单位或业主) 的申请,经核查,湖州市 区(县) 街道(乡镇) 路(街、巷) 号 (物业项目名称) 已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现将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名称)负责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人数为五至十一人单数,由业主和建设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的名称)的人员担任。 请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大业主积极推荐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同时鼓励中国共产党员、具备专业知识的业主主动参加,共同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四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备组的组成: 1.由业主代表 人、建设单位代表 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 人、居(村)民委员会代表 人,共 人组成。 2.筹备组组长由 (姓名) 担任。 二、筹备组业主代表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 。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不得参加筹备组: 1.因故意犯罪被处刑罚正在执行、执行完毕未满五年,或者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2.因物业管理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一年的; 3.违反约定拒交物业费,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拒不执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情形。 四、筹备组业主代表的产生: (一)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分配筹备组业主代表名额: 1.以幢为单位,从该幢业主中推选产生 名代表; 2.以单元为单位,从该单元业主中推选产生 名代表; 3.以楼层为单位,从该楼层业主中推选产生 名代表; 4.划分为 个推荐区域,从每个推荐区域业主中各推选 名代表,共计产生 名代表。其中:住宅类型 名代表(别墅 名代表,排屋 名代表,高层、小高层住宅 名代表,多层住宅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非住宅类型 名代表(商业物业 名代表,办公物业 名代表,工业物业 名代表,其他物业 名代表); 5. 。 (二)采用下列第 项方法产生筹备组业主代表: 1.根据约定的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式,在各自区域业主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向各自区域业主发放推荐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及各推荐区域内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 2.根据约定的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式,在各自区域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确定筹备组业主代表; 3. 。 五、筹备组业主代表缺额的,采用下列第 项办法补充: 1.在缺额业主代表所在推荐区域内,再次推荐产生,如该推荐区域内无被推荐人或被推荐人数不足缺额数的,则在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推荐,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根据符合业主代表约定的条件和人数及推荐票多少依次产生; 2. 。 六、请有意向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到 (地点) 现场报名或领取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并于 年 月 日 时前交至 (地点) 。 七、业主对成员名单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职业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专有部分座落 |
| 专有部分面积 |
| 1.工作履历简介: 2.报名参加筹备组的初衷: 签名: |
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示范文本五 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推荐表 编号: 根据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请从以下 名自愿报名及符合条件的业主中,推荐 人为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 说明:1.请对以上业主进行推荐,并在对应的推荐意见栏划“√”; 2.“√”推荐意见数不得超过上述应推荐数; 3.请用钢笔或签字表填写并签名,要求字迹清楚,符号 准确,票面清洁。 推荐业主签名: 推荐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六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 人作为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业 | 文化 程度 | 政治 面貌 | 专有部分座落或工作单位 | 物业 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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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请在“专有部分座落或工作单位”栏填写代表成员身份(来自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填写工作单位,业主代表填写专有部分座落) |
二、筹备组负责下列工作 1.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4.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6.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7.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三、筹备组应当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通知全体业主。业主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筹备组成立后三个月内应当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自动解散。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七 关于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经业主大会筹备组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 (物业管理数字化平台或书面征求意见等) 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 (二)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 (三)设立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制度; (四)聘请执行秘书、财务人员等; (五)确定有关人员的报酬或者补贴; (六)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四、五、六项可酌情选定)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可多选) 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确认(会议时间为: 年 月 日);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确认(表决票回收至 年 月 日);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确认(表决票回收至 年 月 日,以邮戳或快递单据为准); 4.业主在网络上接收确认(物业管理数字化平台,确认信息截止到 年 月 日); 5. 。 (二)采取下列第 (可多选) 项形式进行表决: 1.专人现场发放、回收表决票; 2.专人逐户发放、回收表决票; 3.专人逐户发放表决票,业主自行投票,投票箱放置地点为: 、 、 ; 4.业主自行领票并投票,领票地点为: ,投票箱放置地点为: 、 、 ; 5.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湖州业主之家小程序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6.本物业管理区域的非常住业主,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按照业主提供的传真、联系地址邮寄或按照网络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并回收业主意见(以传真、邮寄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 。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经线上计票和线下开箱验票、唱票和汇总统计等工作,(开箱唱票地点为 )。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 (计入或不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注:应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规定一致,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未作规定的,其投票权数不得计入。)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签名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未签名或因涂改、字迹不清等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四)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对首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 (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居(村)民委员会) 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通过湖州市物业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湖州业主之家”进行线上投票表决(或携带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 业主可以接受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业主书面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代其行使共同管理权。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上须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出席业主大会会议时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非业主使用人可以接受本人租住或使用房屋业主的书面委托行使业主权利,但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当委托人本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或明确终止委托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本次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
示范文本八 关于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进行了确认,现公告如下: 一、业主身份的确定: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二、业主人数的确定: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总人数为 。 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物总面积为 。 特此公告。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
示范文本九 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业主大会筹备组草拟,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予以公示,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筹备组于上述时间的上(下)午 时至 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 (地址) 受理业主咨询,并接收书面意见。 为能更广泛的听取业主意见,筹备组还以 、 、 等方式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管理规约(草案)》告知本物业管理区域的非常住业主,征求其书面意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管理规约(草案)》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 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 。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1.因故意犯罪被处刑罚正在执行、执行完毕未满五年,或者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2.因物业管理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一年的; 3.违反约定拒交物业费,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拒不执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情形。 鼓励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专业知识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分配候选人名额: 1.以幢为单位, 幢候选人 名;……; 2.以单元为单位, 幢 单元候选人 名;……; 3.以楼层为单位, 幢 楼层候选人 名;……; 4.划分为 个区域。其中:住宅候选人 名(别墅 名,排屋 名,多层和高层、小高层住宅 名,其他物业 名),非住宅候选人 名(商业物业 名,办公物业 名,工业物业 名,其他物业 名); 5. 。 四、采用下列第 项办法产生候选人: 1.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和业主报名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2. 。 如该分配区域无业主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或无符合候选人条件的,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该分配区域业主发放候选人推荐表或向整个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候选人条件和名额分配区域及推荐区域内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确定。 请有意向参加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到 (地点) 现场报名或领取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年 月 日 时前交至 (地点)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
附件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职业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专有部分座落 |
| 专有部分面积 |
| 1.工作履历简介: 2.报名参加业主委员会的初衷: 签名: |
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示范文本十一 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根据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告如下: (按姓氏笔划排序)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业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专有部分 座落 | 物业 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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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
附件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简历表 姓名 |
| 性别 |
| 贴照片处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职业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
| 专有部分座落 |
| 专有部分面积 |
| 个人简历: | 履职承诺: 签 名: 年 月 日 | 资格审核意见: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除资格审核意见)须由本人填写; 2.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包括:①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②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所有权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拆迁补偿协议等;③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关于房屋权属确认的法律文书;④房屋权属继承或者受遗赠的公证书。
示范文本十二 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况,制定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首届业主委员会由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 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同时,设立候补委员,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 二、选举办法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 (等额或差额) 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委员候选人数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按得票数多少依次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超出数量的候选人可以列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委员候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 1.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未当选的委员候选人中重新进行补选; 2.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重新调整确定委员候选人后,重新进行补选; 3. 。 三、表决时间 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表决票发放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投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唱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特此公告。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注:该内容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之前公告)
示范文本十三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 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 ;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 事 项 | 表决意见,请在以下每个事项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 √ )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 赞同( ) | 反对( ) | 弃权( ) | 《管理规约(草案)》 | 赞同( ) | 反对( ) | 弃权( ) |
说明: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签名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表决票存根 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领票人签名: ;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 表决议题: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十四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 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 ;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 序号 | 委员候选人 姓名(按姓氏笔划排序) | 表决意见,请在以下每位委员候选人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赞同”总票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数。 | 赞同 | 反对 | 弃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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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对以上委员候选人进行表决,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本次应选名额为 名,“赞同”意见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数; 3.签名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5.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表决票存根 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领票人签名: ;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 表决议题:选举业主委员会
示范文本十五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的公告 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地点) 举行。会议就筹备组草拟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等事项进行了表决,(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名称) 对本次会议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就会议决定公告如下: 一、表决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通过或未通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通过或未通过) 《管理规约》, (选举产生或未选举产生) 首届业主委员会,(通过的其他事项) 。 特此公告。 附件: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表决意见 统计表 2.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意见统计表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1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表决意见统计表 事 项 | 有效票: 张 | 赞成统计票 | 是否通过 | 人 数 | 面 积 | 赞成 (张) | 反对 (张) | 弃权 (张) | 投票权 人数 | 占投票权 总人数比例 | 专有部分 面积(㎡) | 占专有部分 总面积比例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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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投票权总人数 ,专有部分总面积 ㎡。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参会人数 占投票权总人数 %,其专有部分面积合计 ㎡占专有部分总面积 %。应发表决票 张,实发表决票 张,回收票 张(其中无效票 张),未回收票 张。 |
附件2 选举首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意见统计表 序号 | 委员 候选人(按赞成票数排序) | 有效票: 张 | 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票(张) | 赞成票统计 | 是否当选 |
| 人数 | 面积 | 赞成(张) | 反对(张) | 弃权(张) | 投票权 人数 | 占投票 权总人数比例 | 专有部分面积(㎡) | 占专有部分总面积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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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投票权总人数 ,专有部分总面积 ㎡。选举业主委员会参会人数 占投票权总人数 %,其专有部分面积合计 ㎡占专有部分总面积 %。应发表决票 张,实发表决票 张,回收票 张(其中无效票 张),未回收票 张。 |
示范文本十六 关于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的公告 在 (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的名称) 的指导监督和 区(县)物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在 举行,会议采取了 (物业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或书面征求意见等) 形式。会议表决通过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并于 年 月 日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 年 月 日依法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职责已履行完毕,本公告发布后,业主大会筹备组自动解散。 特此公告。 附件: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管理规约》 3.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物业项目名称 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委员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委员 职务 | 专有部分座落 | 联系电话 | 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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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十七 关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 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告 根据《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由建设单位交给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共计人民币 元,至 年 月 日业主大会依法成立,筹备经费具体使用情况: , 结余 元。 特此公告。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盖章或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八 关于首届业主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公告 首届业主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召开首次会议,并推选产生主任和副主任,现就首届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分工、任期、办公地点等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委员分工 主任(姓名): ,职责: ; 副主任(姓名): ,职责: ; 其他委员: (姓名): ,职责: ; (姓名): ,职责: ; 候补委员(姓名): 。 二、任期 任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办公地点 四、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物业项目名称) 首届业主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示范文本十九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 业主姓名(名称): ; 联系电话: ; 专有部分座落: ; 物业类型: (住宅或非住宅) ; 代理人: ; 代理人联系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事项 | 表决意见,请在以下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 | 物业项目管理方式 | 物业服务 企业管理( ) | 其他管理人 管理( ) | 业主自行管理 ( ) |
说明: 1.请对以上物业项目管理方式进行表决,在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本物业管理区域只能确定一种管理方式,选择意见不得超过一个; 3.签名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5.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表决票存根 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领票人签名: ;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 表决议题:决定物业项目的管理方式
示范文本二十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 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 ;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 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确定以下 家物业服务企业为表决对象。 事项 | 表决意见,请在以下五项中选择其中一项(√) | 选聘A(物业企业名称) | 选聘A ( ) | 选聘B ( ) | 选聘C ( ) | 均不 选聘 ( ) | 弃权 ( ) | 选聘B(物业企业名称) | 选聘C(物业企业名称) |
说明:参照湖建发〔2020〕24号文件规定的招投标方式确定候选物业服务企业2家(或3家) 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在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表决意见只能为单一选项; 2.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4.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物业服务合同内容详见公告。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表决票存根 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领票人签名: ;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 表决议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示范文本二十一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 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 ;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 事项 | 表决意见,请在以下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 | 车辆行驶、停放、收费 管理制度(草案) | 赞同 ( ) | 反对 ( ) | 弃权 ( ) |
说明: 1.请对以上事项进行表决,在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4.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5.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草案)内容详见公告。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表决票存根 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领票人签名: ;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 表决议题:决定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二十二 车辆行驶、停放、收费管理制度 (可根据管理规约酌情调整)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持小区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管理规约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行驶规定 1. 吨(含)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 座(含)以上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2.车辆在小区内行使时速不得超过 公里; 3.禁止鸣笛、练车等影响或危害业主生活秩序的行为; 4. 。 二、停放规定 1.小区临时停车位采取 (方式) 停放; 2.外来车辆 (可以或不得) 进入小区; 3.拥有车库或车位的车辆 (可以或不得) 占用临时停车位; 4.凡进入小区的车辆要停放到车库、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盗报警器应尽量使用静音,以免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 6. 。 三、收费规定 1.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 ; 2.停车收费标准: ; 3.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外来车辆收费标准: ; 4.执行公务或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特殊车辆免费。 四、其他规定 。
示范文本二十三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 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住宅或非住宅) ;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 序号 | 拟终止业主委员会 委员姓名 | 表决意见,请在以下委员姓名对应的选项(√) | (按姓氏笔画排序) | 赞同 | 反对 | 弃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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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对以上拟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进行表决,在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3.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4.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表决票存根 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领票人签名: ;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 表决议题: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示范文本二十四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票 编号: (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 专有部分座落: ;物业类型: (住宅或非住宅) ; 代理人: ;代理人联系电话: 。 序号 | 补选业主委员会 委员姓名 | 表决意见,请在以下委员姓名 对应的选项(√) | (按姓氏笔画排序) | 赞同 | 反对 | 弃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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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请对以上委员候选人进行表决,在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划“√”; 2.按照业主委员会补选办法,本次应选委员 名,“赞同”意见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数; 3.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签名,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人意见进行投票表决并签名; 5.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6.补选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见附件。 投票人签名: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表决票存根 编号: 业主专有部分座落: ;领票人签名: ; 领票人联系电话: ;领票时间: 。 表决议题: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附件 业主委员会补选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按姓氏笔画排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业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专有部分座落 | 物业类型 | 简历 (另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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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二十五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及印章刻制证明 (物业项目名称)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已持相关资料向 (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和我局办理备案手续,我局依法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刻制的业主大会印章,字样为: 某某市(县)某某街道(乡镇)某某(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 ;刻制的业主委员会印章,字样为: 某某市(县)某某街道(乡镇)某某(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委员会 。 特此证明。 湖州市 区(县)建设局(盖章) 年 月 日
3168581-14168-52-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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