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人社发〔2022〕7号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房地产项目的涉薪纠纷(问题),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清单化管理。项目建设各方要切实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以做实用工实名制为重点,严格落实“六项制度”,强化工资清单化管理,即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所有务工人员产生的工资和实际发放的工资列表管理,并与实名制考勤一一对应,做到足额统计、不漏一人。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清单化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监管,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审核。 二、加强联动检查巡查。以检查建设单位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工资清单化管理为重点,推动“六项制度”落地,人社局、建设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市管房地产项目,每两月至少检查一遍。各区(县)人社局、建设局应增加实地联合检查频次,确保建设单位按月足额向农民工工工资专户划拨人工费用和理清工资底数。 三、突出差异化管理。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划拨比例。人工费用划拨比例不足,引发群体性涉薪纠纷(问题)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可上浮人工费用划拨比例,列入主管部门欠薪预警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工资比例较低且管理规范,主动监督并能积极协调施工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可下调人工费用拨付比例。人工费用划拨比例的上、下浮动分别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人社、建设部门认定后,监督修改《湖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托管协议》执行。 四、严格监督执法。对存在欠薪隐患较多的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整改不符要求不同意复工;要加强和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受到查处的企业和人员要和市场参与挂钩,给予信用扣分、记入不良信息、限制评奖评优等严肃处理。 五、及时核处欠薪线索。联动处置国家平台中工程建设领域的线索,人社、建设部门各确定一名协同处置国家欠薪线索件的联络员,加入浙征钉工作群(以下简称“工作群”),负责“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件的日常相关工作。 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实行工资管理月通报制度。人社、建设部门针对涉薪纠纷(问题)较多的项目,定期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发挥建筑行业协会作用,针对虚报工资数额、提供虚假材料、不遵守协议结算或集中保管农民工工资卡的包工头(班组长),由建筑业协会向会员通报。 七、教育引导理性维权。加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宣传引导,每个工地应当在醒目位置悬挂教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横幅标语,积极营造“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务工签协议、考勤计薪酬”“用工实名制、打卡算考勤”的浓厚氛围。 附件:调整人工费用划拨比例申请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调整人工费用划拨比例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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