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应采用互评方式对对方的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附件3)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10日前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证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合同履约评价表上报至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管中心)。 二、各区县建设局应将《在建工程汇总表》(附件1)于7月20日前报市建管中心。 三、各区县建设局应根据承发包双方互评情况,组织力量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抽查,抽查在建工程不少于10个,并将检查情况和《各区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4),采用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于7月30日前上报市建管中心。 四、我局将于8月上旬对各区县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查;省建设厅将于9-10月对我市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做好相关准备。 检查时合同签约双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检查资料清单》(附件2)准备好全部所需资料,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要求全部到场。 五、合同履约检查关系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诚信守约行为,我局逐步将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结果纳入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请各区县建设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落实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 莹,联系电话:0572-2096770。 附件:1.在建工程汇总表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检查资料清单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情况汇总表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 附件:4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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