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明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州太湖度假区弁山南单元TH-04-01-08C地块开发建设项目(伴山美墅),在施工过程中劳务用工管理混乱,民工工资管理工作不力,未严格落实“六项制度”,自2019年10月份以来,多次发生民工上访讨薪事件,未及时有效进行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且因去年年底该项目资金紧张,主动申请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湖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湖建发〔2019〕143号)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补足保证金。 经研究,决定对福建省明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希望被通报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其他项目和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六项制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0日 2667072-14183-52-建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