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下城区、余杭区两地集中通报了一批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包括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下城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中共下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张建国违规公款旅游和违规滥发奖金问题 张建国在担任下城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2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11月,张建国经与时任分管财务的副理事长商议,以组织考察为名,将残联公款41400元打到杭州某旅游公司实际用于旅游活动。2015年8月和2016年11月,张建国先后两次将上级部门核发的奖励经费,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奖金发放。 2018年3月26日,张建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副处非领导职务),违纪所得被收缴,并被追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2、下城区文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虹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问题 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徐虹在担任下城区石桥、文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违规收受某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杭州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两家单位相关人员送予的超市充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1500元。 2018年3月23日,徐虹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被没收。 3、下城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建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消费卡问题 2014年至2017年,朱建明在担任下城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多次违规收受杭州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某清洁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相关人员所送的超市充值卡和市民充值卡,共计价值人民币23000元。鉴于其在初核之前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可以减轻处分。 2018年3月23日,朱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余杭区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余杭区东湖街道顺达(小林)社区原社工俞金多套取村级集体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7年9月,俞金多利用职务便利,套取集体资金519万余元,用于其个人归还赌债及赌博挥霍。 2018年3月,俞金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部分违纪资金已退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余杭区瓶窑镇大观山村村委会主任俞卫立违规谋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问题 2015年,俞卫立利用职务影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为其母亲谋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名额。 2018年5月,俞卫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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