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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友谊西区旧城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更新日期:2018-08-10 17:30:33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湖政发〔2018〕11号)等有关规定,友谊西区旧城改造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8月4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5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安置房源的问题。

2、关于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补助问题。

3、关于住房保障计算的问题。

4、关于整体签约比率奖的问题。

二、意见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经召集相关部门分析研究,处理意见情况如下:

(一)关于安置房源的问题

考虑到部分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经与建设活动主体单位联系,增加了120平方米安置房屋2套。同时考虑到征收住房保障面积为56平方米,超出部分需被征收人以商品房价购买,为减少被保障家庭经济负担,经与建设活动主体单位联系,增加了60平方米左右安置房屋2套。

(二)关于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补助问题

根据《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 补助和奖励等规定》(湖建发〔2018〕84号),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补助应“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予以补助”。

(三)关于住房保障计算的问题

根据《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等规定》(湖建发〔2018〕84号),征收中的住房保障涉及四种类型,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了计算原则,具体计算需根据被征收人的保障类型和选择的安置方式,由工作人员计算得出。

(四)关于整体签约比率奖的问题

整体签约比率奖是在规定的征收补偿补助基础上,为鼓励被征收人加快签约而设置的,因此,采取签约比例越高奖励越多的方式。

特此公告。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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