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今年,市建设局共需办理“两会”议提案108件,其中人大37件(主20件、会办17件),政协71件(主办35件、会办36件)。为进一步做好今年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2018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须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建设局重点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全明局长任组长,曹军民、沈应华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做到牵头领导负总责、督落实,分管领导要排进度、抓具体,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办理标准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在办理过程中按照“三见面”原则,做到交办后、承办中、答复前与人大代表“三见面”。一是面对面问策。各承办单位可采取上门走访、集中座谈等方式,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掌握相关问题的基本情况,征询代表意见建议,提高办理针对性。二是面对面办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可邀请领衔代表参与,及时通报办理情况,采取面对面交流沟通方式,共商办理解决问题方法。三是面对面答复。承办单位应当面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征求代表的反馈意见,了解代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对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领衔代表同意后,方可正式行文答复。 三是严格办理程序。按照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则,重点件办理前,要与提案人充分对接,了解意图,合理制定重点主办件办理方案,于5月5日反馈局办。形成初步意见后,由分管领导向提案人征求意见。意见完善后,提请局党委做专题研究,并向领办领导和督办领导专题汇报,最后召开重点件办理汇报会(协商会)。各处室、单位要尽早完成主办件办理工作,形成答复意见,征得提案人认可,并由分管领导审阅后,于6月底前交局办。会办件于5月5日前反馈局办。因情况特殊,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完成的,须提前向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市政协提案委提出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如超过办理时限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属未按时办理),经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主办件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四是开展议提案回头看。“回头看”工作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各单位要建立跟踪办理工作制度,对2016-2017年中“B”“C”的议提案(“B”所提问题部分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C”因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逐件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落实,在7月底前完成“回头看”工作,由局办统一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给领衔代表。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