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记录与公示单位
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杨帆
不良行为事实内容
你公司监理的南浔中央公园一期I标段工程,存在非法施工行为,管理人员到位到岗率差,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及市场违规行为;2015年4月30日该工程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高处坠落事故。你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且被我局通报批评。
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对你公司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且公示12个月(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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