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我市建筑施工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确保社会稳定,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要在节前对每个在建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施工机械、模板工程、深基坑、脚手架、施工用电、临时工棚、道路围墙、冬季防火等。特别要注意节假日期间燃放爆竹烟火对工地可能造成的火灾隐患问题和较大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坍塌隐患问题,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加以整改落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节日加班的相关保障工作。春节期间所有在建工地原则上均应停工,并切断施工电源。确需加班的在建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在节前要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详细的节日施工计划及相关保障措施,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留湖过节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各类火灾事故和治安事件的发生,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切实抓好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不能因节假日放假而疏忽扬尘治理。
三、继续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落实。要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监督考核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和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依法严格追究。
四、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各施工企业要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避免引发群访或者其他过激事件发生,对于因工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必须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各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带队值班,加强工地值守管理,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施工、监理企业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春节期间的值班情况或加班情况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96390。
六、全面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在建工地节后复工前,各施工、监理企业必须对脚手架、机械、用电、道路围墙、宿舍工棚等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检查,确保开工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新进或转岗人员必须开展一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工人上岗前要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教育培训或技术交底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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