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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4-10-21  
  

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我市施工企业和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决定对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持证人员分批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持有2005年11月24日、2008年11月13日、2011年11月4日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合格证书人员。

  2.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在2011年12月31日之后取得 “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相关人员;市外进湖备案企业且在湖有施工项目的“三类人员”持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国家和地方新发布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4.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经过考核合格颁发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的继续教育证明,并作为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从10月份开始,因培训人数较多将分批进行,A类人员培训授课时间为1天,B类2天,C类为2天(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市建设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为确保培训质量,本次培训班将实行考勤制度,B、C类人员培训结束后还将进行统一的考试。如缺课较多,将不准参加考试,待补足培训课时后方可参加下期考试。

  2.此次培训我局委托市建设培训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单位填好报名表后(Excel电子表格)发送到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邮箱:hzjspx@163.com),并于2014年10月25日前随带书面纸质培训报名表到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培训处办理报名手续。有关培训费用、分班等详细事宜请与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姚老师、方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2033274。

  3.希望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精心组织,确保本辖区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附件:湖州市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汇总表.xls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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