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政办发[201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三类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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