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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州市建设局纪检监察2004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更新日期:2005-03-24 来源:0  

市城管局、房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州市建设局纪检监察2004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总结好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制订好工作计划,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建设机制,落实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中共湖州市建设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5年3月7日


              湖州市建设局纪检监察2004年工作总结


  2004年,市建设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市建设局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下,在驻省建设厅纪检组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服从于建设事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从抓教育、抓防范、抓制度、抓监督、抓查办入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了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各项任务的完成,保证了我市建设事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入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规范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教育是基础,制度是根本,监督是关键。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重点是对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奢侈浪费和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履行职务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确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此来推进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
  (一)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强化教育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直接关系和影响到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影响到城建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我们坚持把思想教育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做到关口前移,教育在前,防范在先,注意突出教育主题,拓宽教育渠道,注重教育效果,筑牢思想防线。一年来,局党委和局纪委继续坚持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干部以及后备干部利用双休日业余时间,集中进行系列专题教育,先后组织实施了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辅导讲座、党员先进性报告会、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等九个专题系列教育,举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兼职纪检干部短期培训。9月初对本系统各基层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560余人开展了警示教育,请市检察院领导作当前职务犯罪形势及其预防的专题讲座。4月下旬在市建设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学习活动;8月中旬至9月中旬又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先后组织播放电教片8部,播放38场次,观看人数达1230余人次;在“七一”前后组织党员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通过系列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两个务必”、“四个牢固”和从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为民掌好权、用好权,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亲情关、美色关和从政道德的自觉性。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学习制度,发挥理论学习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做到半月学习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坚持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日制度,各基层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做到学习制度正常,学习形式多样。11月份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查,学习制度落实较好。
  (二)以完善责任制为切入口,强化督查
  年初,局领导班子成员增加,局党委成员的分工相应有所调整,按照局党委成员的分工,及时明确了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和组织领导及其责任分工,根据责任范围和分工,逐项落实牵头部门及参与单位,保证责任制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有了新的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紧迫性有了新的提高。各基层领导班子根据领导干部的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年终班子建设、党建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机制的同时,加强了督查工作。一是坚持各级领导班子全年召开两次班子民主生活会,规定学习内容,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年初督查各级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书面向局党委、纪委报告。三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局领导每半年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报告一次,局属各单位领导涉及出国(境)考察、住房搬迁、子女就业求学、配偶工作变动、婚丧嫁娶等重要事项,做到及时报告。四是配合局党委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工作,参与拟定使用干部的考察、推荐以及执行干部使用规定程序的运作监督。五是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行业、各单位的服务承诺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同时通过多渠道加大了督查力度。
  (三)以健全制度为抓手,规范从政行为
  局党委一班人带头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严肃党性的重要位置,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重大决策,事前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可行性论证,再提交党委讨论决定,形成决议后,班子成员自觉维护整体形象,确立班子威信。在强化管理上,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今年先后制订了《湖州市建设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湖州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湖州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暂行办法》、《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党政机关公车管理的通知》,5月份与市检察院配合制订了《关于在建设领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
  二、注重源头防范,加大治本抓源力度
  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注重在落实上下功夫,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
  (一)加大对“三礼”的专项清理工作
  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强对“三礼”专项清理的要求,在元旦、春节期间,局纪委及时转发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并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在局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对“三礼”做到禁购、推收、及时退还,按时上交。通过查访基本做到礼不收、不请吃、机关不向基层伸手、基层不向机关送礼,由于某种因素,难以拒收,暂无法退还的“三礼”,及时上交局纪委。一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共上交现金11800元,各种有价证券158张,折价15800元,各类商场银行礼卡104张,还有香烟等礼品。另外有一定数量的礼品、礼券等通过有关渠道已设法退还原主。
  (二)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肃党纪国法
  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信件和案件44件,先后都进行了查处。尤其是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违反城管规划、涉及违章建筑、城市房屋拆迁等“热点”问题,今年加大了调研、查处和监察力度。通过来信来访,经过核实,先后追回了三名党员干部2002年至2003年多拿的34000元奖金,收缴了少数基层干部多拿的年终奖金23200元;对2名党员干部因赌博违纪给予了党纪处分,1名基层领导干部因赌博违纪给予了政纪处分;另外配合司法机关对三名党员干部因受贿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3人,开除公职2人(有一人检察立案时已办理辞职手续)。
  今年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规范了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监察行为。通过规范行政行为,建设系统现有行政许可项目62项。按照规定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全年累计达17000余件,未发生上诉和复议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和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监督
  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力度逐年加大,今年4月市政府成立了招投标中心,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实行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建设招投标市场。全年实施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663个,累计资金为52.53亿元,招投标率为100%。同时对5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装修项目、维修项目以及非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材料、设备采购无法进入政府招投标中心的状况,局纪委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本系统实际,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和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单位按局纪委要求,建立了各级招投标领导小组以及招投标实施办法,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在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材料、设备采购中的腐败行为。
  (四)规范审批和批费项目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审议”工作的日趋规范,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审批项目,现我市建设审批事项由2002年的34项减少到24项,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程序,不断修改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社会承诺制度,强化了办理事项的透明度,优化办事效率。目前又推出责任服务、预约服务、代理服务、配套服务的新举措,简化了手续、减少了环节、方便了用户,充分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民服务意识。全年共办理审批项目和办证项目达25938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其中:特办件为2260件,通过对14021张“一事一评”反馈单检查,无发现服务对象投诉件。今年又被审批办证中心授予蝉联“五星级”优秀服务窗口,获省、市“巾帼示范岗”。
  (五)构建我市建设领域廉政防范体系,加大查处力度
  为遏制和防范我市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职务犯罪,按照《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的要求,上半年,会同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建设领域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加强了与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的工作联系和沟通,下半年又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作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报告会。结合我市建设市场实际,出台了《湖州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暂行办法》,对凡参与我市建设市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察,有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不良行为的进行查处,根据情节和性质在湖州建设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同时,记录到企业不良行为档案中,截止目前,已有不良行为记录33家,涉及48人,其中有5项工程给予通报批评,对6家企业涉及7人的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三、强化行业作风建设,推进治本工作的深化
  行风是行业的形象和窗口,建设行业是面向社会的服务行业,抓好行风建设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以效能建设为契机,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自3月初开始,在市建设局、城管局、房管局机关和本系统所属各公用服务企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开展以“提高效能优环境,求真务实促发展”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活动。在实施效能建设活动中,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督查,注重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同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新闻媒体上设立局长信箱、开通了湖州建设信息网络,健全和完善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26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尽心尽职,先后召开了两次建设系统社会监督员征询会和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本系统行风建设的建议和社会反馈。9月上旬又特邀了6名监督员分三个小组对建设局机关、城管局机关、房管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和服务窗口进行明察暗访,市建设局也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暗访,对3名违反“六条禁令”人员进行戒勉谈话。通过效能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经省、市效能检查组暗查,反映良好。
  (二)完善服务网络,规范服务质量
  自从1998年底对社会开通城建服务热线96500以来,逐年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今年9月已与全国建设系统联网,开通了“12319”热线电话。11月下旬在湖召开的全省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室主任会议上,与会人员参观了我市“12319”热线服务现场,对我市“12319”“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机制给予了好评。全年“12319”城建热线电话共受理业务咨询、抢修报修、举报投诉电话2794起。坚持热线值班24小时不断人,一般报修投诉及时处理,抢修、举报不超过24小时答复。
  (三)以“四城联创”为契机,规范创建文明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天蓝、地绿、水清、人和”为主题的“四城联创”为抓手,掀起新一轮创建活动。结合本系统实际,坚持把“四城联创”与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示范小区以及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文明职工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建标准,严把创建质量关,做到“优胜劣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在今年重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有2个原有省级文明单位经局党委讨论,终止其申报资格,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申报,现已有6个单位申报了省级文明单位,供水行业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还有一批省、市级文明示范窗口、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
  2004年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还不到位,缺乏责任心,缺少深度和力度。二是个别基层领导干部组织原则性不够强,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从近年来查处的个别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说明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措施。三是从源头上、机制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的规范工作,财务资金管理和运作等还存在一定问题。四是机关的办事效率、行业作风建设、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处理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又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与时俱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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