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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创建筑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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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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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城建分局,市城管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创建筑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紧急通知》(浙建建[2003]17号内部明电)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措施和方案,认真开展“创建筑安全生产月”活动。 同时,请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将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调查报告、结案报告、处理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我局建筑业处;并将“创建筑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于12月29日前,报我局建筑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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