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99/2022-00095 | 发文时间: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区(县)建设局、公管办、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业绩奖项认定办法》(湖建发〔2022〕18号),市建设局、市公管办拟认定并公布第一批市外建设工程相关业绩奖项,现将申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管部门评选业绩奖项
申请按《湖州市建设工程业绩奖项认定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认定的业绩奖项,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评选办法官网查询网址。
(二)评选办法中未明确其为最高奖的,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最高奖证明。证明应包含主管部门联系处(科)室、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三)拟申请认定为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业绩奖项的,提供近3年内一年的公布文件及其官网查询网址。
(四)拟申请认定为地市级建设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业绩奖项的,提供近2年内一年的公布文件及其官网查询网址。
(五)拟申请认定为区县级建设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业绩奖项的,提供近1年的公布文件及其官网查询网址。
二、行业或专业协会评选业绩奖项
申请按《湖州市建设工程业绩奖项认定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的,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评选办法由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委托(或授权)行业或专业协会评选,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评选办法官网查询网址。
(二)评选办法由行业或专业协会制定,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或授权)及最高奖证明。证明应包含起始委托时间、主管部门联系处(科)室、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三)拟申请认定为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业绩奖项的,提供近3年内一年的公布文件及其官网查询网址。
(四)拟申请认定为地市级建设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业绩奖项的,提供近2年内一年的公布文件及其官网查询网址。
(五)拟申请认定为区县级建设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施工)业绩奖项的,提供近1年的公布文件及其官网查询网址。
三、其它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请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及汇总表(附件)报市建设局或市公管办,汇总表请提供excel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
市建设局联系电话:2032256,邮箱:8397818@qq.com.
市公管办联系电话:2220039,邮箱:huzhouggb229@163.com。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