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建党发〔2023〕5号 中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 印发《湖州市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州市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
湖州市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 三年行动(2022—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把严的主基调贯穿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各方面全过程,提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结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腐倡廉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市建设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2022—2025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准确把握我市建设系统反腐败斗争的行业特点和阶段特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拳整治行业顽瘴固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标准化示范化建设,持续把清廉转化为引领力、保障力、生产力,为“品质新湖州”建设,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城建力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上下贯通、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系统施治,通过三年递次推进和持续发力,到2025年,我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难点问题得到有力破解,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违纪违法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权力监督制约更加有效,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企业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和行业风气更加清明,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机关、直属单位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建筑业、勘察设计、城乡建设管理等领域,全面开展反腐倡廉专项行动,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坚持问题导向。以零容忍态度整治腐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突出表现,坚决纠治行业乱象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什么问题”,实现靶向治疗、精准发力。 ——坚持系统施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贯通协同,坚持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制度、改进治理有效衔接、坚持强化系统观念,做到“惩、治、防”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实现综合施治、高效集成、整体优化。 ——坚持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围绕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加快推进我市建设系统核心业务数字化,推动公权力行使全流程在线运行、留痕可溯。紧盯自由裁量空间大、廉政风险大的部位和环节,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嵌入监督模块,构建多跨监督场景,突出闭环管理,以智控提效能,以监督强自律。 四、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治建设质效 1.强化政治统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贯穿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城乡建设和行业治理水平等各项工作。健全以“七张问题清单”为牵引的党建统领工作机制,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局机关党委牵头,各区县建设部门自行分工落实,下同) 2.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每年年初制定《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每半年专题分析建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做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四责协同”落地生根,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强化“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经常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听取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结合年度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局机关党委牵头) (二)深化重点问题整治 3.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政府投资项目主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办理施工许可,实行统一收件、统一审批、统一出件,确保公开透明,严禁违法审批、未批先建。实行项目管理AB岗责任制,以“在线监测+现场核查”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开展验收,防止暗箱操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如实使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浙里建”工程在线应用,动态掌握项目全过程。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搞选择性服务等问题。(局建管处、建管中心牵头) 4.加强对园林绿化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严格投标人技术能力、现场管理能力及资信条件审查,规范投标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环境。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程序,探索建立项目报建、承发包交易、项目报监、竣工验收备案和监管指导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的园林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和养护评价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落实分类分级管理,推动绿地养护专业化与社会化互补互融。认真查纠园林绿化运营、养护、管理等方面存在侵害公共利益的问题,对任性决策、野蛮管理等典型问题予以问责和曝光。(局公用处、公用中心牵头) 5.规范消防审批验收行为。严格把控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审图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建设工程消防方面的工作质量。严防降低工程建设消防标准开展审查验收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现场评定要求开展消防验收,严禁擅自变更评定项目、调整评定数量。对消防验收备案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严禁擅自变更抽查方式、调整抽查比例。(局科技消防处牵头) 6.加强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主管部门业内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监管的双重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盲区。深化行业协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为企业减负减压。强化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加强对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指导,提高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有关行业协会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巡察制度,特别是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试点,对行业协会的组织机构运作、业务活动开展、人事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有关情况。(局组宣处牵头) 7.规范评杯评奖评标行为。加强对各类评杯评奖评标等工作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规则、标准和程序,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强化评杯评奖成果的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有效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完善评审专家库建设,加强对受聘专家行为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或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取消专家资格并予以通报。(局建管处牵头) 8.加强工作专班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专班运行管理、考评激励、风险防范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实行清单化管理、协同推进、闭环式运作。严格落实工作专班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对专班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深入分析研判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完善人员岗位风险评估,防止出现抽调干部长时间脱离党组织、缺失监督等问题。(局机关党委牵头) (三)加强日常监督监管 9.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数字化改革,实现2.0事项接入率、网上受理率、行政许可事项跑零次均达100%。积极拓宽办事渠道,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深度融合,实行多合一、承诺替代、联合审批等优化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100%网上办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依规细化审查内容、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工作细则,严格办结时限。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审批的受理、进程和结果等信息均予以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行政审批案卷抽查。(局政务处牵头) 10.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各级发改及财政补助资金监管,巩固完善补助资金分配集体决策和重大风险会商机制,坚持资金管理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强化资金分配及使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风险防控,构建补助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形成管理闭环,确实发挥出资金最大效能。加强公款竞争性存放监管,规范资金存放集体决策及实施程序,防止利益输送,堵住廉政风险漏洞。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及出租监管,将资产处置及出租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出租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局计财处牵头) 11.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四个坚持、八个不”的鲜明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鲜明选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将、闯将,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后进表态和红黄牌制度,开展“掉队干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对房产监管、资金分配、审批管理等关键岗位加强干部交流。(局组宣处牵头) (四)深化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12.严明政商交往底线。严格落实省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制定完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等制度,抓好监督执行。坚决整治在政商交往中违规收受财物、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接受旅游健身娱乐活动、违规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滥用监管职权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着力构建亲不逾矩、亲不疏远、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局机关党委牵头) 13.严防借机谋取私利。严禁公职人员利用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的便利,向各类行业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托办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低价购房、报销个人费用、违规获取报酬以及资金借贷、居间担保等谋取个人私利的问题。清除“一家两制”利益输送链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明确禁业范围,规范从业行为,严肃查处“一家两制”中的隐形腐败问题。对领导干部纵容、默许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问题严查不怠。(局机关党委牵头) 14.加大对行贿的惩戒力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健全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等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生行贿问题的企业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处理。对行贿所得的非财产性利益如企业资质等级等,依规依法予以取消、撤销、变更。(局法规处、建管处牵头) (五)强化数字化监察监控监管 15.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积极运用整体智治、量化闭环的思念、思路、方法、手段破解改革难题。扎实推进核心业务数字化,加快构建数字住房、数字建筑、数字城建、数字环卫、数字城乡“1+5+N”体系建设与迭代,促进权力运行阳光透明,提升整体智治水平。推进省级重大应用全面贯通,实现基层人员对下沉业务“一次登录、一屏知晓、一站办理”,提升实用实战实效。(市城市建设信息中心牵头) 16.全面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持续推进“浙建资质审批监管在线”(资质清爽办)应用,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管,实时预警异常情况,最大程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做到“全场景统盘谋划、全流程留痕追溯、全人员监管覆盖、全要素管控追踪”。推进征迁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等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不断谋深、优化、迭代,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对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的全覆盖。(局机关党委、局政务处、市住房和建设中心牵头) (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17.倡导真抓实干。围绕建设系统中心工作,紧盯向人民承诺、“两案”办理、热线办理等工作的执行,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为民工作落实落地、高质量推进。严格落实精文减会要求,加强对办文、办会等工作的谋划和推动,杜绝随意向下派任务、层层加码等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过“紧日子”,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查纠机关干部“庸懒散”,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发扬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局办公室牵头) 18.强化监督执纪。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36条办法”,突出关键少数,把作风监督和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紧密结合,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四风”突出问题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快递收礼、“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遏制由风及腐的演变,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局机关党委牵头) 19.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刻剖析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细化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等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通报典型案例,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局机关党委牵头)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建设系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紧盯工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行政审批、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内外勾结、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问题,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对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靠企吃企、单位行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保持惩治震慑的强大力量。(局机关党委牵头) 21.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大用身边人身边事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力度,建立健全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章等工作机制。坚持查、剖、改相结合,凡是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互相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局机关党委牵头) 22.健全廉政风险评估体系。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权力事项廉政风险清单,逐项明确风险形态、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落实清单化、点穴式的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常态化、精准化的风险预警和处置体系。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局机关党委牵头) 23.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充分挖掘廉洁文化资源,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廉洁文化传播平台,把清廉元素融入城乡风貌提升和景观设计建设,打造一批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特色的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开展“最美建设人”“红色工地”“红色物业”等选树活动,大力宣传勤廉敬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制度,从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开展好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的常态化警示教育活动,把廉洁文化的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局机关党委牵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分管领导、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办公室、计财处、组宣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局机关党委牵头),负责统筹推进面上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形成主要领导统筹负责的工作机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方案,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实战导向,建立健全定期报送、会商分析、指导督导、分类处置、举一反三等工作机制,把解决问题、改进治理、推动发展作为衡量成效的根本标准,确保抓实抓细、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督导,并将“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牵头工作单位(处室),每年1月份上报年度“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计划,每年12月底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局“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对接,主动争取支持、接受监督。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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