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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002564299B/2026-1010235520 成文日期:   2026-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05:37:40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湖州市建设局栏目和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jsj.huzhou.gov.cn/)查看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建设局联系(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1号楼315,邮编:313000,电话:0572-2031966,传真:0572-202394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1条,其中概况信息52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8条,政务动态信息11条“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发布信息450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84件,上年度结转11件。其中予以公开45件,部分公开19件,不属于本单位信息117件,申请内容不明确10件,转下年度办理4件,未出现不满意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动态更新并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和集中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布局,提升用户体验和检索便捷性。强化网站内容保障和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重要政策,提供便民服务。全年组织召开或参与新闻发布会1场,就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政策进行发布解读。通过在线访谈、民意征集、局长信箱等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管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全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1次,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自觉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整改。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4

0

0

0

0

0

184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5

0

0

0

0

0

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7

0

0

0

0

0

1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191

0

0

0

0

0

1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部分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式仍以文字为主,图表、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不足,影响了政策的传播效果和公众理解。二是重点领域公开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在工程建设、住房保障等领域,全过程、全链条的信息公开链条尚未完全打通,部分环节公开内容不够具体详实。三是数据开放与应用水平有待加强已公开的部分数据多为静态表格,数据的结构化、可机读程度不高,与社会力量利用数据进行创新应用的结合不够紧密。

下一步,我局将从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创新解读方式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鼓励制作多元化、可视化的解读产品,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进行立体化传播。。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城市更新、房屋征收、质量安全监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制定更细化的公开标准,明确各阶段需公开的关键信息,推动实现全过程透明化。三是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依托市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梳理本部门可开放的公共数据资源,优先推动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住房和城建领域数据集向社会开放,提升数据利用价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5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