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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新安村安置区项目项目负责人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15日开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无在建项目。 陈超奇在担任南浔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新安村安置区项目项目负责人中,因土地政策处理问题,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已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不能继续承担该项目负责人职责。投标时有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加分。浙江航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州南浔科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出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建设单位已审核同意。 拟任项目负责人何建忠,执业资格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浙2332017202303611,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B证合格证书(浙建安B(2018)3590014),无在建项目。经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确认,按照申请变更的时间点,拟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所有无在建项目负责人中最高的。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3023873,邮箱:408816583@qq.com。 公示期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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