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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04-25 16:25:27 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类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湖州园林绿化市场秩序,促进园林绿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23]43号)《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湖建发[2022]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湖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标准(1.0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通知注册在辖区内及在辖区内有在建工程的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督促指导其于5月10日前在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湖州市智慧监管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220.191.216.118:802/Landscaping/Login.aspx)园林绿化模块完成注册确认工作,5月31日前完成第一轮申报。后续新增企业及注册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外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可随时进行注册确认及信息更新工作。

二、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后,需在“基本信息”中下载《承诺书》模板,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栏。信用信息申报承诺书一经上传,视为本人及本企业同意承诺内容。所有上传的填报材料必须做到真实有效、清晰可见,若因提供虚假材料或申报材料不符合信用评价标准要求导致影响审核时间或造成被撤销得分或扣分,一切后果由本人及本企业自行承担。

三、相关业绩需从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库中勾选。项目入库方式: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园林绿化项目信息上传平台(需提供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发票等),经核实、公示无异议后自动进入项目库。合同年限超过一年的,以合同起始当年度合同金额计算业绩。在建项目仅供良好信息关联,待竣工验收完毕补充相关资料后方可计入业绩。

四、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基础信息、相关良好信息的审核及不良信息的采集、审核等工作;各区县分类办负责园林垃圾处理规范化资源化方面的审核工作(登录入口http://220.191.216.118:801)。相关审核人员名单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局,联系人:黎猛,0572-2598170。

五、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湖州市智慧监管信息化综合平台)园林绿化模块初步建成,相关功能正在迭代完善,如有无法登录、提交等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联系人:王宇航,0571-88219585。

附件:

1.审核人员名单

2.操作手册

3.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1.0版)

4.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标准(1.0版)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

(含附件)关于开展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_61160(含附件)关于开展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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