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经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我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有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根据《浙江省 2024 年度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经住建部等部委审核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更换〉电梯单台投资额大于15万元),更新(更换)电梯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 二、资金拨付方式 每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国债补贴资金原则上均应分两次拨付,电梯更新合同签订完成并办理施工告知、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后,拨付国债补贴资金的70%;电梯更新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使用登记后,拨付国债补贴资金的30%。已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可申请一次性拨付。相关资金实施专账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属地街道(乡镇)要指导督促电梯企业落实质保责任、履行保修承诺。 三、申请流程及规定 (一)申请拨付主体 相关业主为补助申报主体,由业主委员会(含物业管理委员会)提起申请,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由居(村)民委员会代行。委托第三方办理申请的,提供相关委托证明。 (二)相关资料提交 1.首次拨付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货到现场、取得开工告知书属地街道(乡镇)审核后向各区县建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超长期国债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清单(附件2); (3)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或明确不需要评估的理由及材料(如使用业主一致签字确认材料等); (4)对表决结果(附业主签字清单)及电梯更新方案的公告(附方案); (5)电梯更新合同(附配置表);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7)电梯已到现场水印照片。 2.余额拨付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取得新电梯的使用登记证书属地街道(乡镇)审核后向各区县建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超长期国债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清单(附件2); (3)新电梯的使用登记证书; (4)项目结算报告及发票等财务凭证。 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时均应提供原件;不宜留有原件的,提供复印件,由属地街道(乡镇)受理人员对复印件和原件进行一致性核对。 (三)资金拨付审核 申请相关材料经属地街道(乡镇)初审后提交至区县建设局,区县建设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做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使用登记证资料的审核工作,并在各区县财政局指导下做好国债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各区县建设局明确牵头领导,指导督促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做好资金审核、发放工作。 四、完善台账资料 各区县建设局、属地街道(乡镇)要加强对国债补贴资金申请审核、资金拨付等相关业务审批资料和财务拨付资料的建档管理,设立专项档案,明确专人管理,推动工作进度符合预期。同时,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小区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涉及资料(包括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业主自筹资金等资金使用资料)的归档管理,形成“一梯一档案”,确保资料归档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五、强化管理监督 各区县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做好国债补贴资金使用工作,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防范、杜绝错、漏、重等情况发生。要加强对审核人员的培训、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压紧压实审核人员的具体责任。补贴资金使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区县建设局要会同财政局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监督,确保国债补贴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六、相关咨询 (一)市建设局物管中心咨询电话:2552636。 (二)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咨询电话:2523029;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咨询电话:2523198。 (三)各区县建设局咨询电话:吴兴区建设局:2962833;南浔区建设局:3021378;南太湖新区建发局:2928319;德清县建设局:8026062;长兴县建设局:6026628;安吉县建设局:5925760。 附件:1.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超长期国债资金申请表 2.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清单 3.业主授权委托书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州 市 财 政 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拨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1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超长期国债资金申请表 电梯更新项 目所在 地 | 街道(乡镇) 社区 小区 | 收款单位 |
| 提交申请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
| 收款单位账 号 |
| 提交申请人员身份 | ¨业委会(物管委) ¨物业企业 ¨电梯企业 ¨其他工作人员 |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
| 申请事项 | 本次申请为 ¨首次拨付 ¨余额拨付 共涉及本小区 台电梯(项目清单附后), 合计申请国债资金补贴金额大写: | 业委会 (物管委)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电梯 企业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社区 居委会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街道 (乡镇)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属地市场 监管部门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属地住建 部门意见 | 经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申请拨付国债补贴资金。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供申请住宅老旧电梯国债补贴资金拨付时使用; 2.收款单位为最终收款人,应与电梯更新合同乙方相一致; 3.提交申请时应提交项目清单,申请同时按阶段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首次拨付: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或明确不需要评估的理由及材料、对表决结果(附业主签字清单)及电梯更新方案的公告(附方案)、电梯更新合同(附配置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现场照片等材料;申请余额拨付:新电梯的使用登记证书、项目结算报告及发票等财务凭证。
附件2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清单 项目所在地: 街道(乡镇) 社区 小区 (业委会、社区盖章) 填表日期:2024年 月 日 序号 | 电梯使用地址 (楼幢单元等) | 施工告知单 编号 | 开工 日期 | 竣工日期 | 原设备代码 | 更新后设备代码 | 使用登记 证书编号 | 合同 金额 (元) | 申请国债补贴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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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请首次拨付的,应填写电梯使用地址、施工告知单编号、开工日期、合同金额、申请国债补贴金额等。 2.申请国债资金余额拨付及一次性拨付的,应填写全部栏目。 3.以上信息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内容与原件校核无误。
附件3 业主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小区 电梯涉及相关业主 户 ,总面积 平方米;其中同意更新(更换)业主共 户,面积共 平方米,同意户数占比 ,同意面积占比 。兹委托代为办理电梯更新相关手续及政府补助有关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前期意见统一(含工作授权)表决资料 年 月 日
3976408-14167-52-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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