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64299/2024-00009 成文日期:   2024-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2: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湖州市建设局栏目和湖州市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jsj.huzhou.gov.cn/)查看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建设局联系(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1号楼315,邮编:313000,电话:0572-2031966,传真:0572-202394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事项及各项重点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规范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审批服务、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0条,其中概况信息56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23条,政务动态信息42条“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发布信息5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 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85件,其中已办结34件,未办结8,无法提供43件,未出现不满意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领导调整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修订形成2023年版《湖州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线下查询方式、目录索引等,方便申请人查询信息。持续加大咨询窗口建设力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两个综合业务咨询窗口,并公布咨询服务热线,进一步建立健全通过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建设要求,对我局网站进行优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网站栏目规划、页面重新设计、多终端响应式开发、模板代码开发、网站配置实施、历史数据迁移等。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公众号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五)监管保障情况。积极参加市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根据我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认真做好日常信息维护,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对照标准查找我局存在问题和不足,逐一进行整改。持续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日常监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

0

0

0

0

0

85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0

0

0

0

0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3

0

0

0

0

0

4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7

0

0

0

0

0

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今年政务公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还不够细化,个别复杂留言办理流程还不够清晰;二是留言办理等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易用性还不足,功能还有待持续改进;三是对建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留言办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管理。在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三级审核制度审核把关,做到信息内容无错字、信息公开不泄露隐私等。及时更新上传,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同时对每个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回头看,确保公开的准确规范。二是保障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内容简明易懂。积极使用简明问答、图片表格、动漫视频等形象化、通俗化、直观化方式进行解读,用通俗、易懂、生动的语言,对政策中注意事项、具体举措进行实质性解读,将“把政策文件说清说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