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妇儿工委办: 现将《湖州市儿童友好社区及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湖建发202325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儿童友好社区及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湖州市儿童友好社区及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引(试 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儿童友好社区与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根据《湖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2023-2025)》《湖州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和《湖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一、总则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主题实践为契机,紧扣湖州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湖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指标监测体系,坚持从儿童视角出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优化儿童成长空间,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整体建成一批儿童友好城市实践样板,提升儿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建设目标。注重城市空间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儿童空间感知特征和需求,引导和规范儿童友好型社区、公园建设,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空间建设、设施设备、服务配套及综合管理之中,营造安全、趣味、舒适的社区、公园环境,构建公园与社区两大公共空间体系,让广大儿童公平享有便捷、舒适、包容的设施、空间和服务。 (三)适用范围。湖州市市域范围内社区、公园的规划、设计、建设、适儿化改造及城市更新行动可参照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儿童安全。儿童基本安全是公共空间建设的首要因素,一切有关设施、服务及活动等都应以保障儿童生命安全为基本条件。在社区和公园建设中,要减少不安全因素,坚持使用绿色、安全、环保的材料,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宽松、愉快、放心的环境。 (二)促进儿童天性发展。社区、公园是儿童成长的基本城市空间单元,其内各类儿童公共空间及游戏设施的设计、建设,尊重儿童向往自然、好奇探索的心理特征,将自然、艺术、趣味等元素充分融合到儿童友好空间中,通过空间、设施、活动的营造促进儿童天性的发展。 (三)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结合湖州市资源禀赋分布情况,探索具有湖州特色的儿童友好空间和设施建设路径。在空间主题、设施材质外观等方面,体现湖州特色,融合历史文化,增强儿童对家乡的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创新文化传承。 三、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要求 (一)配置特色趣味的儿童活动场地 1.社区应充分利用游园、口袋公园、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及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增设儿童游乐场地和体育运动场地。 2.社区内儿童游戏空间应满足全年龄段儿童需求,除混龄活动区域外,应针对0-6岁,7-12岁,13-18岁儿童的游戏需求,布局划分独立片区的游戏空间。其它类型儿童游戏空间可根据服务片区的儿童年龄分布情况,混合布局相应年龄段儿童的游戏空间。 3.儿童活动场地内铺地应采用碎软木、沙等自然化材质或柔软安全的复合材料,铺地材料应环保安全,符合质检标准,不应采用含有甲醛等有害化学物质的材料。 4.儿童活动场地设施宜选用近自然或高于国家环保标准的材料。 5.户外儿童游戏设施应安全耐用,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儿童的游戏安全。 6.社区内儿童活动场地及较大规模的儿童活动场地内宜设置沙池,沙池宜应设置儿童游戏取水、冲洗装置,水源应为自来水或直饮水,有条件的游戏空间内宜设置戏水浅水池。 7.户外儿童游戏空间应布局在社区儿童主要出行活动线路和节点附近。 8.户外儿童游戏空间宜布局在人车分流的步行公共空间内。 9.户外儿童游戏空间的布局应以交通安全为基本原则,不应布局在毗邻机动车流量较大的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公交首末站、的士停靠点等区域。 10.户外儿童游戏空间如毗邻社区机动车道路,不宜在机动车道路一侧设置出入口,并应在毗邻机动车道路一侧通过围栏、树墙等方式设置儿童无法穿越的隔离带。 11.户外儿童游戏空间不应布局在社区人流稀少、存在治安隐患的地区。 12.户外儿童游戏空间附近应提供家长休息区、母婴室、儿童洗手台等配套设施,宜在边缘设置成人休息区,布置成人休息座椅,保证成人休息区与儿童游戏区的视线通畅。 13.户外儿童游戏空间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14.户外儿童游戏空间应布局在社区卫生条件良好的地区,不应毗邻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变电站、公共厕所等区。 15.户外儿童游戏空间应考虑遮阳、避雨需要,鼓励根据场地特征设置遮阳、避雨的顶棚。 16.户外儿童游戏空间内应合理布局灯光照明设施,保障 夜间游戏的正常开展,同时应避免灯光亮度过高,避免灯光直射儿童眼睛,不应使用照度较大的地灯。 17.户外儿童游戏空间及其周边应安装全天候、无死角监控设备。 18.户外儿童游戏空间应充分体现湖州儿童友好系列标识,增加明确以湖州市儿童友好系列标识为主设计的宣传点位。 (二)建设完善便利的儿童服务设施 1.社区应配建托育、幼儿园、儿童之家等儿童服务设施,满足儿童就近就便使用需求。 2.应推进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文化站等设施的适儿化改造,设置儿童阅览区域、课后自习教室等,方便儿童进行课后学习。社区儿童服务设施可与社区其他服务设施统筹配置、复合利用。 3.室内儿童公共空间应符合现行相关法规和规范,对儿童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与评估,保证儿童室内活动安全。室内儿童公共空间建设的材料使用应符合质量标准,使用符合儿童健康的环保材料。 4.确保公共空间紧急通道、走火通道畅通。空间内配备灭火器材、急救包,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定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紧急事件的发生给儿童带来的危险;加强儿童、家长及社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定期开展社区安全演练,确保所有使用空间的成人和儿童均了解应急预案,并能及时作出应急反应。 5.室内儿童公共空间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室内空气PM2.5、甲醛、温度、湿度、二氧化碳含量均在国家相关标准明确要求的安全数值范围内。 6.室内儿童公共空间设计风格应以明亮温馨为主,不宜大面积采用饱和度较高的色彩。 7.进行无障碍设计,保证儿童和儿童车能便利到达。 8.阅览区域、课后自习教室等采光与照明应符合儿童需求与现行《建筑设计照明标准》中图书馆照明设计标准的相关规定。 9.室内儿童公共空间应充分体现湖州儿童友好系列标识,增加明确以湖州市儿童友好系列标识为主设计的宣传点位。 (三)构建安全连续的儿童出行路径1.社区应通过改造道路线形和断面等方式,缩窄机动车道并降低机动车速度,增加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宽度,满足儿童安全步行、骑行需要,为儿童出行提供安全的慢行空间。2.社区可增设独立学径,串联住宅、幼儿园、儿童游乐和体育运动场地、儿童之家等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儿童步行系统,为儿童在社区活动提供安全、有趣的场所体验。3.居住区、幼儿园、儿童之家、儿童游乐和体育运动场地周边路段宜进行稳静化改造,提高儿童出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4.必须明确独立路权,儿童友好步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相邻时,应采用隔离桩、绿化带、地面高差等方式进行清晰的路权划分,以保证儿童出行安全。 5.可采用彩绘的形式提高儿童友好步行道的趣味性,彩绘方案可通过社区儿童参与活动征集获得。 6.路面应平整、防滑、排水性良好,宜选用橡胶、沙子或者其他具有缓冲作用的安全环保材料;铺地材料应环保安全,不应采用含有甲醛等有害化学物质的材料。 7.休闲型路径应考虑遮阳、避雨的需要,鼓励根据场地特征设置遮阳、避雨的顶棚。 8.路径标志标识语言应考虑低龄儿童认知度,以图案为主,清晰易懂。 9.路径两侧可通过高低不同的植物搭配,塑造多样的围合空间,并与周边空间环境相融合。可设置植物树种知识讲解牌。 四、儿童友好公园建设要求 (一)打造多元活力的公园活动空间1.围绕为儿童寓学于乐的自然教育,共建亲子游乐体验等目标,推进公园适儿化改造,增加儿童游憩设施,营造自然趣味的空间,加大儿童与自然元素的接触。 2.公园充分考虑儿童游戏各方面,通过儿童步道,将公园内的景观节点、人文景点、兴趣点及配套服务设施进行串联。 3.儿童友好公园的设计与改造提升应与周边城市风貌和功能相协调,强调借景、对景、隔景、障景等设计手法的应用。 4.儿童友好公园的设计与改造提升应适应城市发展、社会进步,融入新理念、新功能、新技术、新材料,满足儿童对环境的高品质要求。 5.儿童友好公园应融入历史人文学习和艺术审美熏陶的功能,注重公园景观品质、功能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要求。 (二)完善安全贴心的公园细部设计1.儿童友好公园的用地应远离城市水体和空气污染,必须避开城市中的危险区域,如高压走廊、液化气站、泄洪区等,应避开城市噪音的干扰,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日照、通风、排水条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场地设计中做好防护设施,考虑交通流线和家长看护,合理设置大人休息区。 2.场地出入口应与城市道路保持一定距离,保障进出安全性;打造明显的公园入口,可以方便儿童从街道看见公园,有助于儿童熟悉社区内生活环境。保证视线的可达性,儿童的活动能够被家长看见,来达到监护的作用。 3.地形营造应结合儿童游乐和安全需求合理设置缓坡,土地坡度低于30°,可采用景观台地、覆土建筑等形式消减场地高差。 4.以山石、土壤、植物、水体为基本要素,营造儿童游戏空间,凸显自然、亲水等主题。在开阔的坡面上设计开放游戏空间,如微地形、塑胶坡道、攀爬墙、绳索等富有变化的地形和活动设施,提供儿童进行奔跑、跳跃、集体游戏的场地,满足儿童大幅运动的需求。不得设置容易摔跤的沟渠, 避免出现尖锐石块。 5.优先选择本土植物,能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提高植物成活率,具体设计注意搭配层次,采用安全、颜色丰富的植物。应当避免有毒、有刺激性、有过多飞絮、花粉、有刺、易患病虫害的植物。 6.儿童活动场地应结合海绵城市透水铺装的要求,做到“雨天不湿鞋”。儿童活动场地宜根据儿童不同成长阶段的特征进行分区设置,活动场地铺装的选择上使用具有缓冲保护的材料,避免儿童摔伤,如沙子、树皮屑、橡胶垫。宜设置收纳区域或布置收纳柜,便于儿童游玩时放置随身物品。 7.儿童绿道按照无障碍慢行道要求,纵坡坡度2%为宜,设置尺度合适、生动有趣的适儿化标识系统。净空2.5米范围内不宜有两侧突出的树枝、悬垂的装饰品和其它阻碍儿童通行的物体。 8.考虑主干道的可达性,保障婴儿车、学步车等工具可以便捷的到达活动场地,主路与支路穿插时考虑交叉口设置颜色鲜艳的铺装提示。 9.可适当布置形式各异的水景,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亲水活动场地,以满足儿童亲水的天性。水系可以结合草坡、卵石、木平台等设计安全的亲水场地。在水深变化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提醒标志。供儿童玩耍的戏水池,池壁要平整圆滑,池底设置防滑铺装,水池内定期清淤等。对木质材料、金属边缘进行边角处理,不能出现倒刺、尖角等。 10.洗手喷泉宜设置于儿童活动场地周围,宜采用卡通造型,色彩明亮,具备功能性和观赏性;喷泉必须为低压喷泉,并增加防滑、防触电措施,水压适宜,减少对儿童造成的冲击力。 11.栏杆等宜设计成曲线或圆角,对于暴露在外的金属材料应做好防锈措施;可通过喷塑、包覆等方式处理外表面,避免对儿童造成安全隐患。 12.儿童友好公园内宜设置游客服务中心、医疗救助站、小卖部、儿童餐厅、儿童友好厕所、母婴室、妇女儿童驿站等。儿童友好厕所洁具尺寸应适应幼儿使用,卫生间内应当配备符合儿童人体尺度的设施,可以考虑加设亲子厕所、儿童尺度的厕所器具、尿布台、育婴室等。 13.不提倡在儿童友好公园中设置营运的动力游乐设施,若需设置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安装和运维。无动力类游乐设施宜选用成品,也可由专业厂家根据设计图定制。游乐设施周围铺地材料种类和厚度应结合设施的最大跌落高度考虑。游乐设施应具有一定耐受度,选择安全、耐用、卫生、易于维护的材料。游乐设施的外部边缘及零件应避免锋利的边缘、尖锐的造型或危险的凸起。木质部件表面应光滑、无裂纹;金属制部件边缘应滚圆或有圆形保护盖。 14.休憩设施宜设置在视线通透、遮阴效果好的地段,以便家长看护。 15.公园照明设施应选择光线柔和、无炫光的灯具,可使用乳白灯罩,避免灯光亮点过高、直射儿童眼睛;灯具的外观和装饰宜具趣味性,造型宜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照明灯具应采用低压型,安装在水池内、旱喷泉内的水下灯具必须采用防触电等级为Ⅲ类、防护等级为IPX8的加压水密型灯具,电压不得超过12V;地灯、射灯等灯具应设置防烫伤防护措施,保证儿童安全。 16.儿童活动区域内监控系统应达到无死角监控。 17.考虑到儿童安全性要求,园内不应设排水明沟,水检查井应设防坠落设施等。 18.易发生危险的游乐设施、深水池等处应设置警示标牌或解释性的游客须知牌,帮助儿童规避危险、正确使用公园设施。 19.儿童友好型公园建设要充分运用湖州市儿童友好城市系列标识,标识应当在内容上清晰明了,在形式上契合公园的主题,不拘于传统的标牌形式,可以是地刻、雕塑、LED牌等形式。 五、实施保障 (一)完善顶层设计。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顶层设计,推动儿童友好纳入规划建设管控文件,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将儿童友好社区与公园建设作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形成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实施,职能部门落实,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试点单元。根据湖州市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湖州市儿童友好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建设领域重点任务。一方面加强与规划部门的前期沟通,在新建项目及城市更新项目立项及土地出让时明确儿童友好各项配建规定及设计要求,并对部分在建或即将开建项目开通儿童友好提升渠道;另一方面加强与属地镇街的联系,发挥主动性,落实项目清单落地和后期管理。 (三)加强评估监督。进一步完善儿童友好社区和公园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和儿童代表形成评价组,定期对新建、更新改造项目的儿童友好公共空间和设施规划建设进行评估,促进规范运作。对评估通过的,向社会发布儿童友好社区与公园名单。 (四)保障儿童参与。提高儿童及监护人的参与意识,创建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如学校、社区等)遴选适龄儿童组成儿童观察团,以适儿化建设或改造项目为契机,搭建儿童参与、自由发声的重要平台。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与各级各类儿童参与组织对接的工作机制。 (五)加大宣传倡导。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宣传儿童友好公园和社区建设理念,提高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和社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成儿童友好公园建设共识,提高全社会尊重儿童、保护儿童的意识。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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