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标准(1.0版)的通知》《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监理诚信模块”的通知》《关于做好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企业信息注册确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理企业 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系统对接,采集生成了监理企业(省平台4月1日数据),并于4月7日进行了公示。经企业反馈,系统排查,发现部分监理企业信用分数获取有误,已重新计取,现重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单位书面反馈意见或建议需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馈意见或建议需经本人签字,并后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在意见或建议后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2号楼306室 联系电话:2598168,邮箱:2304141838@qq.com。 附件:监理企业信用分数(省平台4月1日数据)重新公示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监理企业信用分数(省平台4月1日数据)重新公示
3543869-14183-52-建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