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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建党发〔2023〕14号 中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 印发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全面 从严治党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党组织,局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 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扎实推进建设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局党委班子分工,现就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领导分工 局党委书记、局长忻忠华对市建设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总责。 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金宁、陈明法、毕勤峰、颜亮、龚辛陶、李湖滨、杨伟、邵立、沈旭晟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同时联系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领导、牵头处室 (一)强化政治理论武装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心得交流,切实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精彩湖州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负责领导:忻忠华、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党委 2.及时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明确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负责领导:忻忠华、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办公室、机关党委 3.学习贯彻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暂行)》等党内法规制度。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4.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争创市级模范机关、清廉机关示范单位,形成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5.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全面掌握、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负责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不断健全制度优化队伍 6.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迭代提升“双创双全”组织力,制定临时党支部指导规范,实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延伸到哪里,推进临时党支部在城市更新、质量安全监管、未来社区、加装电梯等业务工作持续发挥作用。出台关爱激励打造实干争先城建铁军十条意见、开展“导师帮带 薪火成团”、重点任务“揭榜挂帅”、优秀年轻干部调研等工作,着力打造城建铁军。 负责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7.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更加优质、高效、到位的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急难愁盼”,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负责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8.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工作分工落实好“一岗双责”职责。 负责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9.全面梳理系统岗位风险,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不断更新完善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推进“4+N”清廉建设,拓展延伸“清廉细胞”。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贯彻落实舆情发布及应对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办公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1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三重一大”决策、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负责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计划财务处 12.落实《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三不腐”,全面打造清廉高地,持续守护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负责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13.完善调研制度,注重调研实效,改进调研方法,健全联系点制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化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注重在一线培养发现使用干部,大胆选用优秀年轻干部。有效推动常态化、多层次、宽领域干部交流。优化完善考核体系,深化结果运用。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 14.健全完善单位内部制度,完成系统内部制度汇编,深化内部审计,按照“试点先行、同步推进、巩固提高”原则,对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内部管理科学化水平。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三)深化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15.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党建品牌,全面推进“强队伍强业绩”实干争先,全面深化“打造城建铁军、建设品质湖州”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红色物业”“五色工地”“红色环卫”党建各项工作。 负责领导:金 宁、陈明法、颜 亮、龚辛陶 牵头处室(单位):机关党委、房管处、公用处、建管处、物管中心 16.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防止违规选人用人情况发生。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 17.将清廉工程贯穿中心城市能级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打造智慧韧性城市等工作中,坚持思路同步谋划、任务同步部署、举措同步落实。 负责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 牵头处室:办公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建管处 18.全面实施八大提升行动,推动城市能级提升、城乡风貌提升、建设产业提升、绿色发展提升等中心工作。持续擦亮“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品牌。 负责领导:局党委班子成员 牵头处室:局机关各处室 19.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数字化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跨地区办,依规依法细化审查内容、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工作细则,严格办结时限。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推进“双随机—公开”,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实现权力事项运行信用核查,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领导:毕勤峰 牵头处室:法规处、政务处 20.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政府投资项目主体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办理施工许可,实行统一收件、统一审批、统一出件,确保公开透明,严禁拆分审批、未批先建。规范消防审批验收行为。严格执行特殊消防技术资料专家评审制度,动态更新全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定期对消防技术专家开展考核,进一步规范专家技术服务,严防降低工程建设消防标准开展审查验收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负责领导:龚辛陶、沈旭晟 牵头处室:建管处、科技消防处 21.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市场经济活动的规定,加强监管商品房预售证核发等审批事项和房地产交易市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规范与完善房屋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市场行为,推动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领导:陈明法、毕勤峰 牵头处室(单位):房管处、住房和建设中心、物管中心 22.完善城建公用事业和环卫等有关资质、资格等审批、核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市政公用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燃气市场准入机制,规范行政审批程序。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报送进展,动态掌握项目全过程。持续开好“送气下乡”共富班车,抓实抓细民生实事,全面谋划推进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负责领导:颜 亮、邵 立 牵头处室:公用处 (四)深入整治工作不落实、不尽责、不到位 23.强化作风建设,做好“看见”栏目反馈整改工作,加强“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五张责任清单”落实,强化对巡视巡察、审计、专项督查、内审等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建立“举一反三”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办公室、计财处、机关党委 24.开展纪检监察建议的整改“回头看”,重点关注主体责任、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制度机制四方面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监察建议切实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强化权力制约,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整改问题全面清零。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 25.定期对中央、省市委、局党委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办公室、组宣人事处 26.定期对局管领导干部和局属各党组织“一把手”和党委班子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以抓好“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办公室、组宣人事处 27.积极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把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强化廉政教育,每季度按要求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每月开展“党性党纪一刻钟”教育,对系统部门预算资金落实进行检查,对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开展“回头看”,对违规挂证、利用职务便利购买老旧小区房产获利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负责领导:金 宁 牵头处室:组宣人事处、机关党委、计划财务处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领导、检查、督促分管处室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党委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年内听取1次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年内至少向局党委书记汇报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局组宣人事处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对局属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专题报告。 (二)严格责任落实。局分管领导需对涉及分管范围内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12345政府阳光热线”的办理、信访办理以及审计整改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要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三)强化统筹管理。统筹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强化思想教育,对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3660927-14185-52-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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