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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03-17 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建党发〔202312

 

 

中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

印发2023年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党组织,局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2023年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3316

 



2023年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市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持续推动清廉机关、清廉工程等清廉单元建设,切实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动,全面推动“打造城建铁军 建设品质湖州”和“强队伍强业绩”实干争先行动,为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精彩湖州篇章,加速呈现美丽中国集成之地、浓缩之地、经典之地贡献城建力量。

一、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一)抓好研究部署年初召开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听取党组织工作汇报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完成时限与要求。年初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全年党风建设建设工作相关情况,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清廉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年末召开1次局党委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二)强化主体责任坚持对照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城乡建设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强化廉洁从政考核机制,坚持把廉政考核作为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三)层层传导压力对照“五张责任清单”,实行年初承诺、年中对表、年末晾晒、定期报告和常态督查,落实好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党组织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织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等。年初与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考核追责、问责追究、廉政约谈、审计监督以及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构建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新局面,进一步把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

二、严守党规党纪,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

(四)严明党的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市委“24条办法”等各项要求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差旅、加强作风建设等各类规定,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规制度,强化“四责协同”,打造知责、督责、述责、问责的责任闭环。

(五)严肃党内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好局党委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指导局属党组织开展好年度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带头谈心谈话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吸引力感染力。

(六)推动作风优化聚焦“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和《看见》栏目问题反馈,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坚决防范、严肃查处在“两个维护”上只说不做、阳奉阴违甚至背离背弃的“两面派”“两面人”。完成局属3家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内部审计,不折不扣抓好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和市委巡察工作,全面推进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全市住房保障管理专项整治,全面梳理保障房管理方面存在的审核把关不严、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行业管理规范化。

三、推进制度落实,规范权力运行风化俗成

(七)落实监督制度结合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推进4+N清廉建设4:指导局属单位在清廉工程、清廉合同、清廉采购、清廉招投标等方面出台相关制度,N单位结合实际排查其他廉政防控制度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述职,将清廉细胞建设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严格执行党风监督制度,认真开展述职述廉以及对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评议,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加强系统政风行风监督。

(八)深化阳光行政深入落实“三个一号工程”,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建立健全权力下放评估机制,定期开展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实施情况调研评估。聚焦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和改制单位一体联动,从行业全链条排查,突出建立行政审批类、项目建设类、招投标类、评标评审类、政府采购类等重点廉政风险清单,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化、透明化。

(九)推进清廉考评。推进城建铁军“清廉指数”考评,

编制《市建设局清廉机关标准化示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从政治建设、风险防控、制度机制、作风效能、清廉文化5大维度构建系统化测评体系46条和N项个性化指标,机关3个在职支部和系统6个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参与,综合运用“机关党委全面考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考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的评估机制,以ABC三档予以赋分定档,对评定为A档的采取总结宣传、面上推广,对评定为B档的采取指导帮扶、改进提升,对评定为C档的采取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形成责任分解、指导督促、跟踪整改的闭环机制。

四、狠抓廉政教育,弛而不息牢筑思想防线

(十)加强日常教育。依托“城建大讲堂”“党纪教育一刻钟”等载体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学习,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原则,筑牢思想防线。借助相关载体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氛围建设,使得廉政教育深入人心。

(十一)注重节点教育。在廉政教育月,重点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组织一次专题党课、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廉政教育、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开展一次风险排查“六个一”廉政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和国庆等节日前夕的“廉政教育”提醒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送短信等方式重申等禁令,遏制节日腐败。

(十二)营造清廉氛围。“三赛三唱三廉”为主线,打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强清廉阵地,擦亮清廉品牌,在全系统布局“清廉机关+清廉单位示范带”建设,力争创成清廉建设示范点和清廉工程示范点各1。通过浙政钉、微信群定期发送“清廉警句”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清廉文化的影响力、凝聚力、感染力。

五、加强廉政监督,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十三)支持纪检履职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职,坚决落实纪检监察组与局党委互通情况制度,配合做好纪检监察组驻点监督。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诫勉谈话、述职述德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等党风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管,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认真配合做好市委巡察进驻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组和群众的监督。

(十四)强化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形态”同时,确保其他监督执纪处分产生刚性震慑,对于重复出现违纪问题的单位,运用顶格处理手段,同步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相应处理,切实加强违纪违法成本。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四风”突出问题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快递收礼、“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持续正风肃纪。

(十五)形成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监督合力。党委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有效分责,扛起“一岗双责”,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驻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即时通报、定期通报、会议通报、书面通报、谈话沟通等形式不断加强与局党委的沟通协调,真正做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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