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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理企业 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3-02-20 17:15:09 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监理企业:

经研究,决定采集3月1日零时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成果,并予以公布相关等级因网络传输等原因导致出现故障的,信用分级结果公布时间顺延具体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监理企业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做好总监理工程师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平台”良好信息的核对工作,如有遗漏的,请及时联系主管部门予以采集入库。

“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从省平台同步下载的分数予以核对,分数出现错误的,请及时与技术反馈。

注:省平台信用信息采集完成后,省平台信用分数次日零点更新;省平台信用分数更新后,市平台才能同步下载。

二、请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做好三方面工作

做好省平台监理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入库工作。

做好市平台总监理工程师信用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的采集、审核入库工作。

对企业上报的良好信息,请于2月20日起至2月28日期间,每日进行审核“清零”,即:完成两级审核。 

对涉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息,请于2月23日前完成采集入库工作。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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