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监理企业: 经研究,决定采集3月1日零时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成果,并予以公布相关等级(因网络传输等原因导致出现故障的,信用分级结果公布时间顺延,具体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监理企业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做好总监理工程师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 (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平台”)良好信息的核对工作,如有遗漏的,请及时联系主管部门予以采集入库。 (三)对“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从省平台同步下载的分数予以核对,分数出现错误的,请及时与技术反馈。 注:省平台信用信息采集完成后,省平台信用分数次日零点更新;省平台信用分数更新后,市平台才能同步下载。 二、请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做好省平台监理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入库工作。 (二)做好市平台总监理工程师信用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的采集、审核入库工作。 对企业上报的良好信息,请于2月20日起至2月28日期间,每日进行审核“清零”,即:完成两级审核。 对涉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良信息,请于2月23日前完成采集入库工作。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0日
3453209-14183-52-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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