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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春节后建筑施工领域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0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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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建筑施工领域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助力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建筑施工安全

春节过后,建筑工地逐渐进入全面复工阶段,历年来春节后复工期间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又叠加低温冰冻天气影响,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安全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要精准研判复工面临的各类风险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牢牢守住施工安全底线,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扎实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将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事故预防服务和第三方机构的技术服务力量,各承保机构要对承保的在建工地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三、切实加强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复工管控措施,加强工程项目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要检查复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人员培训教育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情况等。要重点排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严把复工安全条件关、程序关,对准备工作不充分、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严禁擅自复工。

四、严格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健康监测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健康状况监测,特别是体温监测,对存在明显身体不适症状的工人,不安排其从事高风险岗位作业,不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及加班作业。对康复后体力尚未完全恢复人员,也不宜安排以上工作。要制定完善适应新的管控措施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做好抗原试剂盒、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同时应对新进、返岗人员开展一次抗原检测,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工地扩散。

请各县区建设局、市建管中心要及时动态掌握受监工地节后复工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统计报送,每隔三天报送建筑工地复工、现场作业人员数量、人员培训教育情况,2月15日下班前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工作小结报市建设局建管处。

联系人:卢洋,联系电话:2053887

 

附件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