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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99/2023-00003 成文日期:   2023-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3:3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湖州市建设局栏目和湖州市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jsj.huzhou.gov.cn/)查看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建设局联系(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1号楼315,邮编:313000,电话:0572-2031966,传真:0572-202394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按照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做好社会普遍关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和政务管理有关信息的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相关信息,维护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规范、透明,提升了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3条,其中概况信息728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01条,政务动态信息104条“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发布信息52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5件,其中已办结40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4件,未出现不满意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依据、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建立了完备的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制度,并增添相应设备,专人24小时维护,并建立了应急机制,目前运行状态良好。

(五)监管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评估清单进行责任分解,督促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及时提供需主动公开信息,按时发布。不定期查看“政务网站找错”情况,并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0

0

0

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距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解读深度和广度提升不够,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不多,特别是将专业性政策解读得通俗易懂方面做得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有待提高,有的相关联信息未实现链接跳转,有的信息未设置下载通道。

下一步,我们将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强化政策信息发布解读。解读的内容要更全面,从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工作进展、范围期限、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等内容全面解读;解读的方式要更丰富,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培训、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二是多渠道征集意见,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三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组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结合机关实际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