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湖州建设 >通知公告
显示:
正文内容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2-07-27 09:24:56 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安委办、省平安办、省防指暗访我市,发现较多涉及建筑施工领域问题隐患。为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除险保安”整治行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消防管理方面。

(一)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时应配备监护人员。

(二)施工现场临时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三)施工现场应单独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且与周边满足防火间距要求。

(四)消防立管、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安装配备到位。

(五)施工现场生活区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六)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工人消防安全意识和现场突发情况处置能力。

二、防汛防台方面。

(一)施工现场应制定防汛防台应专项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施工现场应按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防汛物资、防汛装备、抢险人员和紧急避险的场所。

(三)各单位要加强防汛防台风巡查、检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台风、雨情和水情发展变化情况,做好防患于未然。

三、其他方面。

(一)施工现场应将“湖州通”场所码张贴于入口显著位置,派专人负责引导、测温,监督进入人员扫码。

(二)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考勤更新率、项目经理和总监到岗率达到省厅考核要求。

(三)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证书到期前应及时复审并做好台账更新。

    请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落实上述要求,并结合“除险保安”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求开展检查;我局将适时组织暗访督查组开展暗访。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6日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