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业行业营商环境,促进行业稳定发展,我局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助企纾困推动稳进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7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单位意见或建议需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意见或建议须经本人签字。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在修改意见或建议后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2-2035770,电子邮箱:277368183@qq.com,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莲花庄路137号。 附件: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助企纾困推动稳进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4日 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助企纾困推动 稳进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建筑业助企纾困力度,解决建筑业转型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推动建筑业稳进提质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稳步推进工程总承包 (一)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可实施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总价合同,且应执行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合同应当约定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和工期变化等风险防范条款。当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过大时(一般±5%),发承包方应按风险共担原则,商议签订补充协议。 (三)政府及国有投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时,招标人不得设置过高或限制民营企业参与投标的条款,不得“量体裁衣”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完善“走出去”发展服务机制 (一)搭建央地合作交流平台。鼓励本地优质企业与央企采取“联合体”形式,竞标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向高速公路、水利、高架快速路等领域拓展。 (二)本市企业承接的市外工程项目,在取得项目属地市级标准化工地后(境外工程项目除外),可参评市飞英杯奖(优质工程)。 三、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一)优化农民工工资专户开、销户流程,试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总账户制度。按照企业自愿原则,同一区县可开设一个“农民工工资支付总账户”。 (二)助力建筑行业的优秀人才培育需求,做好建设工程专业人才职称的审核推荐工作,畅通高级职称直接申报渠道。 (三)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的范围从政府投资项目扩大至国有投资项目。国有投资项目中标保证金不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额的2%,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超过结算总额的1.5%,且全面推行使用保函形式缴纳。 (四)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的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完工后竣工结算提交、审核、调解、支付等时间节点,工程项目进度款应不小于85%,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结算。 (五)对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所在区县应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五一劳动奖章”或市级劳动模范等荣誉。 (六)为建筑业优秀企业家提供健康体检、个性化医疗保健指导等更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七)支持专业承包项目直接参评市(区县)级“优质工程”及“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八)建筑企业在“亩均税收”考核、土地使用税减免等方面,与工业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九)强化项目负责人履约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于履职不到位的项目进行差异化重点监管,情况严重的给予信用扣分。 四、优化招标投标流程 (一)对符合技术特别复杂或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招标人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建设、公管部门与招标文件同步审核其资格审查方式。装配式建筑项目符合要求的,可作为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建设、公管部门与招标文件同步审核。 (二)规范推进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评定分离模式,加快出台《评定分离导则》并规范稳步实施。 (三)持续完善国有投资项目评标流程,有序推广技术标项目负责人陈述或答辩环节。 五、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 政府及国有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0%。鼓励住宅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
3276138-14183-52-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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