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湖建发〔2022〕49号),我局初步建立了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湖州市智慧监管信息化综合平台),现将注册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通知到注册在辖区内及在辖区内有在建工程的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请督促注册在辖区内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于12月16日前完成注册确认工作。 二、注册在湖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可随时进行注册确认工作。 三、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湖州市智慧监管信息化综合平台)初步建成,相关功能正在迭代完善,本次通知仅限于注册确认工作。注册确认后的企业数量将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考量依据之一。 四、后续相关通知将发布在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建筑管理”模块。 附件:1.注册网址及技术咨询等事项 2.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建筑管理”模块示意图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8日 点击下载:附件_67586附件
3417501-14168-52-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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