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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99/2022-00002 成文日期: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无 发布机构: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2:00:00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特公布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条,其中概况信息28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842条,政务动态信息574条“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发布信息6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5件,其中已办结40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4件,未出现不满意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建立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对本部门不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这一准则。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建立了完备的门户网站安全防范制度,并增添相应设备,专人24小时维护,并建立了应急机制,目前运行状态良好。

(五)监管保障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公开办有关通知要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到位,保证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0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0

0

0

0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距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较多,维护管理缺乏人员技术支持,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要我公开”的现象还没有得到彻底扭转。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提升。公开内容还存在涉敏内容、错情等现象;公开内容还是以传统的文件展现、信息编报为主,政府信息公开受众面、传播度、影响力还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抓好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发挥好信息公开桥梁作用,多渠道编辑政务信息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形式,增加信息发布权威性、准确性、多样性,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固化政务公开内容报送机制,发挥好政务公开例会作用,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内部管理和考核,定期通报错情、任务完成情况,营造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积极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充分利用“城建大讲堂”等学习平台,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水平,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