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园林镇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考核管理办法》(浙建〔2017〕21号)、《浙江省城区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等评价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的函(函城字〔2015〕619号)、《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浙建〔2017〕2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通过听看情况介绍、审查台账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 综合专家组现场考评结果,长兴县得力金宸湾(一期)等7个园林式居住区、安吉县悦榕庄酒店等4个园林式单位各项指标已达到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标准;南浔区水晶晶公园等6个公园、德清县舞阳街(兴康路—双山路)等6条绿化美化示范路已达到浙江省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标准;吴兴区妙西镇等5个镇已达到浙江省园林城镇标准,拟推荐至省建设厅。 现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11日,若有异议或意见,请予公示期内向市建设局公用处反映(电话:0572-2038771)。 附件:2021年浙江省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优质综合公园、绿化美化示范路、园林镇推荐名单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7日
3050841-14196-52-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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