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建发〔2021〕45号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公布2021年度湖州市勘察设计企业 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湖建发〔2021〕11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湖州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企业申报、区县建设局初审、市建设局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全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8日
全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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