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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在全市首创加装电梯共享模式
 更新日期:2021-08-04 16:04:44 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市南浔区发布《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共享电梯“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建立居民“自愿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既有住宅电梯共享模式,将有偿建设转化为有偿使用,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安装意愿低等矛盾。一是推行有偿使用模式。推出单元卡、畅行卡2种功能卡,单元卡仅在本单元共享电梯使用,按楼层高低实行差异化收费,收费方式按每次刷卡(扫码)计费和按月租、年租计费两种,业主账户可登记6名家庭成员信息。按月租计费,1楼免费、2楼70元、3楼110元、4楼190元、5楼310元;按年租计费,单元卡半年租在月租的基础上打9.5折,1楼免费、2楼399元、3楼627元、4楼1083元、5楼1767元,以此类推。畅行卡指在全区范围内共享电梯均可使用,费用按照5楼标准施行。二是推行补助鼓励模式。在推进中,由区财政对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社区,给予每台一定金额的奖励,作为加装电梯宣传、服务等经费。在安装中,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单元,给予各类补助20万/台,无障碍电梯的另外补助5000元/台。在使用中,对不同签约期内签约的低层住户,给予差异化非现金补偿,如公共停车位不同期限的免费停车权等;对孤寡老人、低保户、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减免全部或部分使用费用等。支持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楼住宅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参照物业费提取等方式,提取使用公积金支付费用。三是推行协调统筹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区协调、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组建以城投集团为核心,多家企业参与的加装电梯股份公司实施共享电梯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保,共享电梯产权由建设单位享有。在规划建设中,明确要求“四不得三尽量”,即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电梯建筑面积不得计入容积率。尽量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一并推进,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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