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浙江紫城建设有限公司不良信息公示
被记录与公示单位
浙江紫城建设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等事实
2021年4月13日,该单位施工的和睿府住宅小区项目因未对施工工地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南浔区综合执法局旧馆中队行政处罚15000元(湖浔综执〔2021〕立字第08-0048号)。
记入不良信息情况
根据《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记入浙江紫城建设有限公司不良信息,并公示6个月(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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