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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更好地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对《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有关标准的通知》(湖建发〔2018〕126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1日。对《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有关标准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馈,并注明本人身份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潘洁如;联系电话:2056671;传真:2598115;邮箱:huzzsb@163.com;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2号楼2楼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有关标准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4日 1324971-14171-52-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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