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4299/2018-00018 | 成文日期: | 2018-08-2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州市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由各科室、学校(单位)自行负责,并确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第三条 政务工作台账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或工作人员变动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三)政务公开工作季报、年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政务公开指南、目录;
(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于公开记录;
(六)学习、培训、宣传记录;
(七)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第四条 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存档。
第五条 公开台帐由湖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检查工作。
第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教育职能的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台帐工作,适用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