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与公示文号
湖建市公告〔2018〕001号
题 目
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
不良行为公示
被记录与公示单位
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记录与公示项目负责人
朱佳松
不良行为事实内容
湖州市外庄XN-02-02-12C地块建设项目工程由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单位在我局2018年4月底组织的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中,因扬尘防治措施严重不到位,被市检查组责令停止施工。
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根据《湖州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暂行办法》及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的建议,对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且公示3个月(自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8月24日)。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