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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确立垃圾分类主战场,赢取开年首场胜利
 更新日期:2018-03-20 08:47:58 来源:分类办 

312日,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及部分市直机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先后学习《湖州市中心城市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湖州市中心城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评价办法》等文件。为及时传达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精神,湖州开发区垃圾分类办公室于313日下午召集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分管领导,专职工作人员,垃圾清运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会议由垃圾分类办主任陈建新主持。经认真研究磋商,会议对开发区下一阶段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再部署,树立工作目标,理顺工作思路,明确主体责任,对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经历了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一年多时间的实践,开发区91个居民小区,10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成功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打造多个垃圾及分类示范单位,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去年底,《湖州市中心城市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重新部署。至201712月,开发区按计划顺利完成第一批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第二批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将逐步铺开。针对开发区单位点多面广,类型复杂的特点,会议要求各街道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第一时间传达到社区、单位、车间。各街道作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主体,应勇挑重担,对辖区单位进行再梳理,厘清“责任田”界限,健全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工作标准,敲定完成时间,完善奖惩机制,对表对标管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努力把第一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打造成为示范点,充分发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批次组织实地现场观摩学习,取长补短,条线管理与区域自治相结合稳步推进开发区垃圾分类工作。借鉴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大中型企业为主战场,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开创人人知分类、愿分类、懂分类的良好工作局面。垃圾清运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垃圾收运行为,实施文明作业,严禁垃圾混装混运,严禁工业垃圾流入生活垃圾,严格执行日登记,月汇总的工作机制。区垃圾分类办对垃圾分类工作执行不力的单位实施“一次告知,二次警示,三次停运”处罚措施。至3月底,所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单位负责人及联络人应全部加入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微信群,确保工作交流信息畅通。

    陈建新最后指出,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两山理论”的最基本动作,各级各部门要以战略眼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要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号召并团结一切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实现开发区垃圾分类工作“首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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