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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定了《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2日。 对《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馈,并注明本人身份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2056671;传真:2598115;邮箱:huzzsb@163.com;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2号楼2楼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补偿、补助和奖励的规定》(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稿).docx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856065-14171-52-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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