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在《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的基础上,经深入调研,拟定了《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3日。 对《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反馈,并注明本人身份及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2056671;传真:2598115;邮箱:huzzsb@163.com;地址:湖州市莲花庄路137号3号楼1楼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 特此公告。 附件:1.《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2.《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855902-14171-52-意见征集
|